前  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5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现场施工安全、防洪度汛安全、安全应急预案。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由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22号,邮政编码:310012)。

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 编 单 位: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姜和平 刘仲民 周伟彬 周国平 夏伟才

      陈昌杰 李凤军 韩永林 关 键 李婷婷

主要审查人:马毓淦 刘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