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生物处理

4.3.1 生物处理单元宜选用厌氧—缺氧—好氧组合处理工艺,工艺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6的规定,在试验验证或类比的基础上可采用其他生物处理工艺。

4.3.2 厌氧生物处理单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厌氧生物处理单元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完全混合式厌氧反应池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4、《厌氧颗粒污泥膨胀床反应器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3、《升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13等的规定;

2 厌氧生物处理单元工艺参数应根据原水水质和出水指标通过试验或类比确定,化学需氧量容积负荷不宜大于5kg/(m3·d);

3 宜设置进水加温设施和进、出水均匀布水装置,并宜设置出水至进水口的回流设施,回流比宜为100%~500%;

4 宜设置污泥投加设施。

4.3.3 缺氧生物处理单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缺氧生物处理单元工艺参数宜根据原水水质和出水指标通过试验或类比确定,化学需氧量容积负荷不宜大于3kg/(m3·d);

2 应设均匀配水装置,并宜设置污泥回流、好氧废水回流和搅拌装置。

4.3.4 好氧生物处理单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好氧生物处理单元工艺参数应根据原水水质和出水指标通过试验或类比确定,化学需氧量容积负荷不宜大于0.5kg/(m3·d);

2 宜配置营养液投加装置;

3 应设置沉淀池污泥回流设施,污泥回流比宜为60%~100%;

4 当出水水质要求总氮达标时,活性污泥池出水应回流到缺氧池,污水回流比宜为100%~300%。

4.3.5 生物处理沉淀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物处理沉淀池池型宜选择平流式、辐流式或竖流式沉淀池;在地下水位高、施工困难地区不宜采用竖流式沉淀池;

2 当有原水水质资料时,生物处理沉淀池应按相似废水运行数据或通过试验确定;当无原水水质资料时,沉淀时间宜为1.5h~4h,表面水力负荷宜为0.5m3/(m2·h)~0.75m3/(m2·h),固体负荷不宜大于80kg/(m2·d);

3 生物处理沉淀池进、出水应采取均匀布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