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规范含硝基苯类化合物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含硝基苯类化合物废水治理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的设计、施工及工程验收。

1.0.3 在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无成熟工程经验时,应通过小试或中试确定处理工艺及参数。

1.0.4 含硝基苯类化合物废水处理应遵循节能降耗、节水减排的原则。

1.0.5 含硝基苯类化合物废水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的相关标准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总量批复文件的规定。

1.0.6 含硝基苯类化合物废水处理设施,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