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伏支架结构设计规程
-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284字
- 2021-05-28 16:42:56
3.1 设计原则
3.1.1 光伏支架结构设计除应满足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外,还应满足耐久性和防腐等要求。
3.1.2 光伏电站的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应为25年,建筑光伏一体化的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应与一体化建筑主体结构一致。
3.1.3 光伏电站的光伏支架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三级,建筑光伏一体化的光伏支架结构安全等级应与一体化建筑主体结构一致。
3.1.4 光伏支架结构地基基础设计使用年限应为50年,设计等级应为丙级。
3.1.5 光伏电站的光伏支架结构抗震设防类别应为丁类,建筑光伏一体化的光伏支架结构抗震设防类别应与一体化建筑主体结构一致。
3.1.6 在既有建(构)筑物上设计光伏支架结构时,应鉴定既有建(构)筑物结构的承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