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换流站站址选择

3.0.1 站址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直流换流站设计规范》GB/T 51200的规定。

3.0.2 站址选择应满足出线条件的要求,留出架空或电缆出线的走廊。

3.0.3 站址选择应符合换流站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当同一地区有多个换流站时,站址选择时应分析各换流站之间的电气距离、共用接地极及外力破坏等因素对电力系统的影响。

3.0.4 站址应避开严重污染源。当避开严重污染源有困难时,换流站应处于严重污染源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并应评估污染源影响。

3.0.5 站址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规定。

3.0.6 站址应与邻近设施、周围环境相互协调,站址距飞机场、导航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设施、通信设施以及易燃易爆设施等的距离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3.0.7 当VSC阀外冷却方式采用水冷却时,站址附近应有可靠水源,其水量及水质应满足换流站生产用水、消防用水及生活用水要求。当采用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其设计枯水流量的保证率不应低于97%,并应保证水质的稳定性。

3.0.8 站址宜选择在货运铁路、公路和通航河流等交通线路附近,交通运输条件应满足联接(换流)变压器、桥臂电抗器等大件设备的运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