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理论教学和科研应当面向实际[1]

李德齐

本文命题并不是什么新的观点,之所以当作问题提出来,是觉得它在工会理论教学和科研中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即工会理论教学和科研往往超前或滞后于工会的实际工作,尚缺少有机的结合点,究其原因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事实上,工会理论教学和科研工作并非是同步进行的。一般说来,教学应当以科研为基础,其质量和效果主要也取决于科研的水平。因此,要解决好教学同实际的结合问题,就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好工会理论研究同工会实际工作二者间的结合。本文就此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第一,把工会理论从抽象空洞的“玄理”中解脱出来,使其回到现实当中。在这里,关键是对工会理论的理解和所持的研究方法是否正确。工会理论要真正成为一门学科,其理想的理论模式,应以一种较为完备的体系结构所能概括出的若干规律和所包容的一系列规范的概念或范畴展现出来。但能否达到这一步,并不完全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意愿。理论的成熟,首先取决于实践本身的发展,而理论的实际价值则取决于实践本身的要求。否则,理论就毫无意义。在我们从事工会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应当避免这种偏向,即认为理论体系越庞大,名目越多,分支越细,概括的规律越抽象,才叫作理论,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研究工会理论应当面对中国工会的实际,真正遵循把马克思主义有关工运的基本理论同中国工运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的原则。特别是当我们重点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工会理论问题时,就会发现,我国工会在社会主义和平建设时期的历史实践是短暂的,其正常发展时期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因此,工会活动的许多规律需要有一个在实践中逐步展露的过程,这就要求理论研究的着眼点必须放在那些直接关系工会建设的现实问题上,并给以有说服力的回答,这样的工会理论才会有生命力。所以,与其说去编著许多所谓的“学”,不如脚踏实地研究些现实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工会工作在实践中遇到许多新的课题,亟待从理论上加以回答,尤其是当前工会在改革和自身建设中面临的大量问题,亟须从理论的高度加以探讨。如果对这些问题视而不见或缺乏足够的重视,就会导致理论研究乃至课堂教学同实践的脱节。当然,对工会现实问题的研究,还应避免操之过急或急功近利的偏向,也就是说对工会理论问题的研究,应当牢牢地立足于对现实生活的冷静观察和扎实的调查研究基础之上。此外,工会理论研究应当加强对应用理论(工会微观的社会实践活动)的研究,这是当前工会理论研究的一个薄弱环节。工会的应用理论和基础理论二者是一体的,工会基础理论所阐述的许多观点和为此展开的理论分析,最终需要凭借工会应用理论再现于现实之中,因为工会应用理论直接来自对工会实践活动经验的概括,它为工会基础理论提供探讨的思路和研究依据。如果对工会微观社会实践活动的特征及其运行规律的研究注意不够,那么工会的宏观理论研究就会空洞乏力,尽管某些理论自我感觉尚能自圆其说,但也仅仅是“理论”而已。可见,对工会应用理论的研究绝对不应忽视,其研究领域越具体、越充分、越实际,就越有助于对工会基础理论问题的说明。

第二,工会干部院校培训的对象不应当是学者,而应当是好的工会工作者。工会作为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活动是工会工作的基本特点。目前工会现实活动的主要范围无非包括民主管理、群众生产、宣传教育、生活福利,以及“吹拉弹唱和打球照像”等类型的社会活动。开展这类活动一般只要求工会工作者能够具备热心于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境界、勇于奉献的优良品质和一定的工会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而那些过于深奥的理论探讨和漫无边际的史学纷争对于工会实际工作的启发并不太大。对于绝大多数的工会工作者来说,目前工会干部教育或培训工作仍处于启蒙阶段。许多工会工作者从百忙当中抽出时间去各级工会干部院校进修,他们更多的是寄希望于教员能够传授一些具体的操作方法,以便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能否满足这种要求是工会院校和每一个教师的责任。如果视这种要求为一种不懂理论的表现,这恰恰说明了教育者本身对工会实际工作的无知。当然,仅仅迎合这种要求还是不够的,还应当通过有针对性的施教环节着重提高工会工作者分析与认识问题的能力和难免超脱具体事务通观全局的意识。这就要求对教学内容和方法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加大经验介绍、课堂讨论、模拟训练、师生交流和时事政策教育的分量。这种教学方式正是成人院校区别于普通院校的重要特征。成人不同于中小学生,他们一般都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自学能力,又具有一定的阅历,因而教育者本身应充分熟悉受教育对象,了解他们的工作环境和对教学的要求,因人施教。在工会理论教学中,切不可采用从书本到书本满堂灌的方式,也不应把学员单纯作为聆听教员学术演说的对象,这种教学方式无助于工会工作者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

第三,在工会理论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应树立勇于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和开创进取的精神。工会理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不是政策的制定进程,也不是对工会工作做一般的布置或计划安排,而是始终围绕对理论问题的探讨和学术争鸣。尤其是工会现实活动的多变性,使得大量的新旧问题需要在理论上做长期深入的研究。因此,倡导“学术民主”对推动工会理论教学和科研工作尤为重要。作为从事工会理论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应有“不唯上、不唯书,而唯实事求是”的精神品质,应勇于坚持真理和追求真理,并应具有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和态度。在开展工会理论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应提供建立在民主和平等协商基础之上的学术交流与合作,避免舆论一律的行政命令或干预,反对抓辫子、打棍子和穿小鞋。

第四,从事工会理论教学和科研的机构与人员,应同地方总工会各业务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彼此沟通信息。教学人员应有适当机会参加地方总工会有关会议,了解有关重要决策。建立上述联系,对工会理论教学和科研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教学科研人员开阔眼界,把握现行政策,并以此作为教学科研的参考依据。同时,对于地方总工会业务及决策部门来说,打破部门界限,多从理论的高度来思考问题,可摆脱囿于就事论事的框框。但能否建立上述联系,关键取决于地方总工会的合作态度,取决于工会高层次决策者对理论建设的远见卓识。为此,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应当把工会的理论建设和干部教育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把它当作制定决策和推动工运事业发展的重要渠道,并相应在管理、人事、经费、学术科研等方面给予应有的自主权限。这样,工会的教育事业才有可能获得长足发展,工会理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才有可能和实践靠得更近些。


[1]本文发表于《中国工运学院学报》1991年第1期。李德齐,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原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