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律适用全书(第五版)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495字
- 2021-05-20 10:22:23
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修正,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以及2008年9月18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有关劳动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以及违反订立书面合同义务的相应措施;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以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还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服务期、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问题;同时还对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问题作了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既有的劳动社会保障规章进行了清理,一些既有的规章文件因为与《劳动合同法》不一致而失效,有一些则被列入了修订的范围。本部分予以收录、但已经列入拟修订范围的文件,本书脚注都做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