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纠纷:发生在你身边的99个真实案例
- 刘凝
- 590字
- 2021-05-14 14:04:30
10.我是业主,想知道主业委员会如何召开会议?
◎ 热线陈述
宋某家住某小区一期,按照合同约定,全额缴纳了当年的物业费和供暖费。冬季的时候,由于家里暖气不热,联系物业来维修,物业告知宋某应当联系供暖公司来维修。但在供暖公司查询宋某相关信息的时候,却告知了宋某一个惊人的消息,说宋某已经好几年没交过供暖费了。这令宋某很是气愤,因为自己年年按时将物业费和供暖费交到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竟然私自截留自己的供暖费,导致自己今年暖气无法正常使用。由于宋某本身也是业主委员会的一员,他决定将此事拿到业主委员会会议上面说说,讨个说法。但他并不清楚,该如何召开业主委员会,为此他便致电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了相关问题。
◎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业主大会的决定召开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提议,应当在7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业主委员会委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7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内容和议程,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并存档,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当有参会委员的签字确认,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