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如何理解行政诉讼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答:《行政诉讼法》第8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这一规定体现了一项重要的行政诉讼基本原则,即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内容有:

首先,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其地位明显优越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在行政诉讼中,这种情况发生了转变,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样都是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其次,各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

再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参与行政诉讼的机会,防止行政机关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施加压力,同时也应当防止原告滥诉,无理纠缠。

最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时应当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能因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