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歌曲的风格

音乐风格是指在音乐范畴中各种音乐要素——曲调、节奏、音色、力度、和声、织体和曲式等富有个性的结合方式,但主要指的是曲调。这些要素的特殊结合方式能产生一种显著的或独特的音响,赋予这个作品独有的听觉特征。往往一个作曲家,一个国家、民族,或历史上某一个时期,都有自己鲜明的音乐风格。歌曲也不例外,一首优秀的歌曲同样需要赋予准确和鲜活的风格,这时歌词往往会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在音乐语言风格上对作曲者有所启迪。

音乐风格是一个较难准确定义的概念,不同教科书都有不同的解读,我从歌曲创作角度大致给它分了三类:分别是古典音乐风格、流行音乐风格、民族音乐风格。

一是古典音乐风格。通指中世纪至印象主义时期的西方音乐风格,又可细分为中世纪音乐、巴洛克音乐、古典主义音乐、浪漫主义音乐、印象主义音乐、表现主义音乐、新古典音乐等多种风格,如歌曲《摇篮曲》《圣母颂》《乘着歌声的翅膀》《欢乐颂》等。

二是流行音乐风格。流行音乐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起源于美国,这里谈到的流行音乐概念更应该理解为商业性的音乐。它是以消遣娱乐、盈利为主要目的而创作的音乐;同时是一种对广泛听众极具吸引力音乐,相较于艺术音乐和传统音乐,流行音乐是一种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音乐,以“雅俗共赏”著称。流行音乐又可细分为乡村、爵士、摇滚、重金属、朋克、电子、灵乐、R&B、英伦摇滚、中国风等,如歌曲《橄榄树》《我心永爱》《暗香》《菊花台》等。

三是民族音乐风格。民族音乐专指具有浓郁中国民族调式的歌曲风格,又可细分为三类:一是民族特色比较突出、以晋冀鲁豫地区民族风格为主的广义民族音乐风格,如歌曲《在希望的田野上》《好日子》《在中国大地上》《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等,这类歌曲大多用民族唱法和所谓美、民(美声和民族的兼容唱法)以及通、民(通俗和民族的兼容唱法)演唱;二是以某一特定民族地域风格为主的狭义民族风格,如蒙古族的《鸿雁》、维吾尔族的《达坂城的姑娘》、藏族的《北京的金山上》、陕北地区风格的《山丹丹花开红艳艳》、山东地区风格的《包楞调》、江南风格的《太湖美》等,这类歌曲大多用地区或民族特色的原生态风格唱法演唱;三是以戏曲和曲艺曲调为主要创作素材的戏曲曲艺风格歌曲,如《蝶恋花·答李淑一》《门前情思大碗茶》《重整河山待后生》《醉了千古爱》等,有时我们称这种风格为戏曲歌曲或曲艺歌曲。

决定用什么样的音乐风格为一首歌词谱曲,是歌曲创作中至关重要的。是用传统的古典风格还是用现代时尚的流行风格,还是用民俗传统较多的民族风格,都是作曲者需要根据歌词认真考虑的。因为,歌曲风格的设定直接决定了歌曲创作的色彩和旋律样式,是能否准确表达歌词内涵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