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2017大连市优秀文学作品集:文艺评论卷
- 张金双主编
- 6368字
- 2021-06-04 19:48:05
侯德云 斯蒂芬·金的写作经验
作者简介
侯德云,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辽宁省文艺理论家协会理事,大连市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出版《天鼓:从甲午战争到戊戌变法》《寂寞的书》《那时候我们长尾巴》等文集14部。
斯蒂芬·金的写作经验
打通雅俗的界限
在这里我要为通俗文学正名。
首先,我们要把“俗”字的意思搞清楚。《礼记》中“入竟而问禁,入国而问俗”的“俗”是指风俗或民俗。《荀子》中“无国而不有美俗,无国而不有恶俗”的“俗”也是这个意思,本无褒贬。后来有了引申的含义——世俗。《墨子》:“世俗之君子,皆知小物而不知大物。”说人家见识不高明,有点儿贬世俗的意味了。《庄子》和《离骚》走得更远,时不时故作高雅状,对世俗大加贬斥。
其次,要弄清楚“通俗”的含义。“通俗”是什么意思?一个,是与世俗沟通;另一个,是浅显易懂。
文学作品与世俗沟通,有什么错吗?浅显易懂,又有什么错呢?一代学人提倡白话文运动,不就是为了浅显易懂?
有学者说了,通俗小说的标准,不光前面两层意思,还有一层,是娱乐消遣功能。小说这东西,供读者娱乐消遣一下,不是应尽的责任吗?严肃文学是不是就不可以拿来娱乐消遣了?哦,对了,人家是用来教育人民的,是灵魂的工程师。但别忘了,读者读小说,不是来受教育的。一个人坐在家里,无聊了,心说,赶紧找本小说,受受教育吧。有这样的人吗?你找一个给我看看?
一些搞严肃文学(纯文学、高雅文学)的人,骨子里很清高啊,瞧不起通俗文学,脖子仰得下点儿雨能把鼻孔灌满。你仰什么仰啊,你哪儿来的底气啊?读一点儿通俗文学史就知道,中国古代小说的荣耀和成就,主要归功于通俗小说。自晚清以来,深受读者欢迎的,从来都是通俗文学。当年鸳鸯蝴蝶派作家的作品,占据了文学市场的主流。徐忱亚的《玉梨魂》连续发行了几十万册。那时候全国人口才4亿,几十万册什么概念?张恨水的《春明外史》、《金粉世家》和《啼笑姻缘》,都是几十万册。当时的通俗文学,动不动就发行20万册以上,鲁迅的《呐喊》才印2000册,你说谁的影响大?
后人评价张恨水的《春明外史》,说了三点意见:一是超越了单纯的才子佳人小说和谴责小说,为社会言情小说打开了一个新天地;二是塑造了正直文人的典型形象,写出了近现代转型时期知识分子徘徊于新旧之间的巨大内心冲突;三是语言典雅隽秀,充满文学魅力。这样的评价,有多少严肃文学能够担当起来?
不要以为通俗文学是个很坏的字眼。我觉得这字眼很好。我就不明白,跟世俗沟通有什么不好?浅显易懂有什么不好?娱乐消遣有什么不好?非得来点儿思想高度啊,阶级斗争啊,革命啊,为什么而奋斗啊,才叫严肃?我们说的古典小说四大名著,其实都是通俗小说。我们现在觉得它们雅,是由于我们在脑袋里完成了俗与雅的转换,说难听点儿,是丫鬟扶正,变成了太太。有意思的是,这种俗与雅的转换,现在还在进行当中。有论者称,金庸的小说是“当之无愧的高雅文学”,而王朔的小说,“明显迎合文化水平不高的都市青少年”,因此被列为通俗小说。
为什么通俗小说一度受到压制?是因为意识形态的原因;是因为通俗小说不能成为工具;是因为搞文学史的人,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受到工具论的影响,才把文学史写成那个样子。他们控制了话语权,“说你行你就行”。我们受到那种片面的教育,也跟着有了偏见,以为通俗文学上不了台面。这个观念非常陈腐,必须打破。尤其在文学的意识形态化越来越淡薄,同时市场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的今天,更要打破陈腐的观念。我当然不是主张文学要完全通俗化,但把小说写得好看,能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绝对不是坏事。我的看法是,严肃文学要跟通俗文学融合起来,至少做到雅俗共赏。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就等死吧。不是早就吵吵什么“文学式微”,那就等着一天天“微”下去吧,“微”到看不见踪影的时候,就彻底灭绝了。
我很奇怪,西方竟然也存在菲薄通俗文学的现象。拿美国作家斯蒂芬·金为例,这个人多厉害啊,美国当代“恐怖小说之王”,作品的发行量可以跟《圣经》相提并论,版税收入达数亿美元,在读者当中拥有广泛的影响。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文坛上却一直受到主流力量的歧视。美国国家图书奖基金会连续多年无视他的存在,别说给他授奖,连颁奖典礼的请帖也不给他。但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呢?在金先生出道30年之际,也就是2003年,美国国家图书奖基金会宣布授予金先生“国家图书奖”的“终身成就奖”,理由是他的作品“继承了美国文学注重情节和气氛的伟大传统,体现出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的和悲惨的道德真相”。说白了就是向通俗文学妥协。这一举动引起很大争议,反对者有,赞成的也有。那个写过《西方正典》的耶鲁大学教授哈德罗·布卢姆,大声嚷嚷这是一个“可怕的错误”。而文学评论家列夫·格罗斯曼则大力声援金先生,说“斯蒂芬·金的努力不但是诚恳的,而且是勇敢的”,同时预言:“下一个文学浪潮,不会来自高雅处,而是来自低俗处。”我同意格罗斯曼的观点,但很想把他说的“低俗”改为 “通俗”。
我更在意的是金先生本人的看法。在“国家图书奖”颁奖会上,他呼吁“在所谓的通俗文学和所谓的严肃文学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桥梁”。而在此前的很多年,也是一次关于雅俗的争论中,他说:“只有好小说和坏小说之分,没有严肃文学跟通俗文学之别。”说得好极了。读他的《肖申克的救赎》,我就没有感觉到是一部通俗小说,一点儿感觉也没有。只是觉得,这是一部好小说,不可多得。就这样。
我这样说,意思就是,一个写小说的人,关注小说本身就足够了,至于是严肃还是通俗,根本不需要在意。这也是我为什么要大谈斯蒂芬·金的主要原因。我在几年前就提出“大文学”观念,全面打破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的界限——让“白领男人”跟“村姑”结婚生子。说白了就是,写出好小说是最重要的。
斯蒂芬·金的写作语录
金先生写过一本书,《写作这回事》。真是奇怪啊,一个畅销书作家,写关于写作的书也会畅销,而且好评如潮。美国读书界竟然流传一句话,“国王万岁”,有祝金先生体健和笔健的双重含义。
在这本书里,金先生谈到自己的写作经历,无数的退稿、疯狂的阅读,以及他对写作的看法。我把他对写作的看法,摘录一部分,献给大家。
1.?正如我们在一切人类天才和创造领域所见的那样,作家群体也是成金字塔状。金字塔的底部是坏作家。上面一层是不那么重要却广受欢迎的一群,他们是称职的作家。再上面一层就要小得多了,他们是真正的好作家。而他们的上面……是莎士比亚、福克纳、叶芝、萧伯纳……他们是天才,是造物的神来之笔,他们的天分非你我所能明了,更不要说获得。
2.?坏写手怎么也不可能改造成称职的作家,同样,好作家再怎么也成不了伟大的大师,但是经过辛勤的工作,身心的投入,得到及时的帮助,有了这些,一个勉强称职的作家就能进步成一个好 作家。
这两段话让我想到,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作家呢?算称职的吧,算正往好作家方向奔波的吧?至于天才式的“伟大的大师”,想都不敢想。现在不敢想,以后也不敢想。
3.?好作品能教给学习写作的人以风格、优雅叙事、情节发展、丰满可信的人物创作,还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一部像《愤怒的 葡萄》这样的小说,可以令一个新手作家充满绝望之情,还有那种美好老派的嫉妒感——“我永远写不了这么好,哪怕活上一千年呢”——但这种感受又可以作为一种激励,诱使作家更加努力,目标定得更高。
4.?一个好故事再加上好文笔,看得人血脉贲张,仿佛被击倒在地,这是任何一个作家经受锻造的必由之路。除非你曾经被好作品击倒,否则你绝不可能希望让自己的作品也有如此力量,将读者 震住。
5.?我们阅读、体会那些平庸之作,以及那些绝对的烂书,这样的经验会帮助我们,当这些东西悄然出现在自己作品中的时候,我们能有所识别,免得写成那样。同样,我们阅读也是为了拿自己跟好作家及伟大的作品做个对比,对自己能做到哪一步心里有数。我们阅读还为了体验不同的写作风格。
6.?你可能会发觉自己借用了一种特别能触动自己的写作风格,这没什么不妥。当我少年时代读雷·布拉德伯里的时候,我写的东西也像他……我读洛夫克拉夫特的时候,我的行文风格也变得华丽繁复,有拜占庭之风……这个话题可否容我直言不讳?如果你没有时间读书,那你就没有时间(也没有工具)写作。道理就这么 简单。
7.?阅读在一个作家的生活里就是他的创作核心。我走到哪里都带着书。我发现有的是机会让我抽空读上几页。这技巧就是要教会自己读书既可以一气呵成,也可以浅斟小酌。
8.?阅读的真正意义在于,它能够让写作变得容易上手;当你来到作家国度的时候,应该准备好各种证书文件。持续的阅读会将你带入这样一种状态(换句话说,就是做好精神准备),你可以很迫切很放松地写作。同样阅读也能持续教你知道:前人都做过些什么,还有什么没做,哪些是陈腔滥调,什么才令人耳目一新,怎么写算是言之有物,或者死气沉沉。你读得多,下笔或者是往键盘上敲的时候才越不会显得像个傻瓜。
这几段话让我感触颇深。经金先生点拨,我对一些东西看得更清楚了。我个人的写作就是这样:哪个时期读得多,写作量也会加大;如果无暇读书,那就连写作的兴趣也没有。我经常是读着读着,忽然有所触动,脑子里翻来覆去,起身去写了个什么东西,然后回来再接着阅读。可以说,我的写作经历,是掺杂在阅读经历之中的,两者不可截然分开。说起来很奇怪,但事实就是如此。
9.?写作最棒的时候——向来如此,亘古不变——就是当作家觉得他是满怀灵感享受写作的时候。如果不得已,我也可以不动感情地写,但我最喜欢鲜活滚烫、几乎灼人的写作状态……对我来说,不写作才是真正的工作。当我写作的时候,就像在游乐场,哪怕我待在其中最糟糕的三个钟头,也还是真他妈的爽。
10.?在我看来,短篇也罢,长篇小说也罢,都是由三部分构成:叙事,将故事从A点推至B点最终至Z点结束;描写,为读者描绘出现场感;还有对话,通过具体语言赋予人物生命。
11.?好描写的关键,始于所见清晰,意向清新,词汇简单……你越努力做到简洁明了,就越能了解我们美国语言的丰富繁杂,难以捉摸。的确,着实是难以捉摸。
12.?写好对话的关键,与小说创作这门虚构艺术的其他一切一样,在于坦诚……人被锤子砸到手指头的时候会说什么,你也要照实写。
13.?我认为最好的故事到头来说的总是人,而非事,也就是说,是人物推动故事。
14.?从问题和主题思想开始写,几乎注定写不出好小说。好小说总是由故事开始,发展出主题;几乎很少是先定好主题,然后发展出故事。
15.?在任何一部小说中,营造出现实感都很重要,但我认为,在写关于异常或是超现实的故事时,这一点尤其重要。
16.?我写小说确实赚了不少钱,但我从来不曾为了要拿稿费而落过哪怕一个字。我写作是为了自我满足。
就摘录到这里(遗憾的是,译者的文笔让人不敢恭维,不敢恭维啊)。金先生所提到的种种问题,有的我已经在别的文章里谈过了,比如语言,有的以后还会谈到,这里不再展开,就当是留下一个伏笔。
斯蒂芬·金的改稿经验
我的本意,就是想谈谈怎样鉴别作品,没想到引出上面那么多的话来。好在,那些话,也都不是废话。下面,让我们来谈谈如何修改出好的作品。
修改作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修正细节或者情节不完善的地方;另一个,恐怕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锤炼语言。
这里,我还要引用斯蒂芬·金的经验。关于第一点,金先生说:“当你的基本故事写出来之后,你就要想想它意味着什么了,然后用想出来的结论去充实你的第二稿、第三稿。若不这么做,就等于是剥夺了你作品(最终也是读者)的远见与深意,而正是这种深意让你的每个故事独一无二、非你莫属。”话说到这一步,已经很透彻了,无法说得更详细。毕竟,不同的作品会有不同的表达意图,而作者的文学修养,也会制约稿件的修改方向。
一般情况下,初稿完成以后,都要存放一段时间,沉淀一下。这个时间多长比较合适?金先生认为最短应该有6个星期。他指的是长篇小说。短篇小说或者其他篇幅稍短的文章,大概不需要那么长时间。我的习惯,万字以下的作品,是存放一周到两周时间。沉淀之后,按金先生的说法,“可以发现故事或是人物发展中那些巨大的漏洞”。然后,你开始打补丁吧。像我们的电脑软件一样,我们的作品中也有很多补丁。修改,一部分的任务就是打 补丁。
修改作品,改几遍比较合适?金先生的习惯是,改两遍。最后一遍,他叫“润色”,重点放在语言上面。
润色的重点在于删除,而不是增加。删除稿件中枯燥的部分,还要删除虚头巴脑的词汇,不必要的副词、形容词、转折词之类。
金先生在写作的早期——读高中的时候,收到一家杂志的退稿信。信很潦草,也不长,但从此改变了他修改作品的方式,帮了他“天大的大忙”。之后他的好运气就来了,很多杂志的编辑开始跟他交流,他的写作水平也随之有了明显提高。要知道,此前的投稿,他连手写的退稿信都很少收到。
那封退稿信上写的是:“不错,但太松。你得改得紧凑些。公式:第二稿=第一稿–10﹪。祝好运。”
就这么简单。但在有心人眼里,简单的东西有时并不简单。
好了,关于金先生的经验,就说这么多。下面,我想做一个练习。我从一部小说选本里,随意选一篇稿子,抽出片段进行修改。你可能会说,这不是鸡蛋里挑骨头吗?我说,是。就是要挑骨头。当下普遍的现实是,文学的鸡蛋里有很多骨头。
为了不让这篇作品的作者感到郁闷,我特意隐去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和作品来源。
下面是作品里的两段文字:
好多次走上舞台,面对痴情的观众,那把二胡却发出令人失望的音色。为此,我很沮丧,也很悲伤。这把二胡的确太漂亮了:褐色发亮的琴杆,洁白如水的弓,云状斑纹的蟒皮……最重要的它是一位女孩送给我的。
……渐渐地我才知道,梅和我一样来自偏远山区,只是她们那里的条件更差,所以日子过得比我家还紧。可是这些情况你从梅的外表是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的……就在我走出校园步入社会的时候,梅送了我这把精致的二胡。我知道梅对我有意,可我却毫无准备,也没有回赠梅什么。我只在心里暗暗地发誓,我一定不要辜负这把二胡。
好了,就引用这些。问题不少啊:第一,这篇作品的视角人物是“我”,怎么会知道观众是“痴情的”?何况,“好多次”演出都失败了,观众怎么还会对你“痴情”?第二,上文是“那把二胡”,下文紧接着又变成“这把二胡”,怎么回事?到底要“那”还是“这”?第三,“我很沮丧,也很悲伤”之后,突然去写二胡的漂亮,思维很怪啊,跟前边的叙述不挨着,跳了一下。每个自然段,只能表达一层意思,你要转换,得另起一段才行,这是常识嘛。第四,“洁白如水”,我不明白,水是白色的吗?第五,“梅和我”,并没有第三人在场,怎么就出现了“她们”那里的条件更差?好像至少还有一个女孩在场,那个人是谁?第六,“可我却毫无准备”,“可”完再“却”,连折两下,呵呵。除了这六点,语言上的小毛病还有,虚头巴脑的东西还有。由着我的意,应该重写。我不重写,只小打小闹修改一下,改得稍微顺畅一些。下边画横线的字句,是应该删掉的,括号中的文字,是我加上的,看看效果如何:
好多次走上舞台,面对痴情的观众,那把(手中的)二胡却发出令人失望的音色。为此,我很沮丧,也很悲伤。这把二胡的确太漂亮了:褐色发亮的琴杆,洁白如水的弓,云状斑纹的蟒皮……最重要的它是一位女孩送给我的。
……渐渐地我才知道,梅和我一样来自偏远山区,只是她们那里的条件更差,所以日子过得比我家还紧。可是这些情况你从梅的外表是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的……就在我走出校园步入社会的时候,梅送了我这把精致的二胡。我知道梅对我有意,可我却毫无准备,也没有回赠梅什么。我只在心里暗暗地发誓,我一定不要辜负这把二胡。
这么短的两段话,就可以删掉20多个字,你不觉得作者的叙述过于粗糙吗?这样的作品,能发表出来,还能收入选本,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我在这里必须承认,我以往的作品,有些也经不住挑骨头。我需要自责。我愿意用自责的心态,告诉大家一个事实:当下的文学,很多作品还没有跨过语言的门槛。
就说这些吧。谢谢金先生的教诲。
原载《文学报》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