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迪强 “五四”作家对“现代小说”的想象与建构 “五四”作家对“现代小说”的想象与建构


作者简介

陈迪强,文学博士,大连外国语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2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1篇收录于《新华文摘》。主持完成省级课题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

“五四”作家对“现代小说”的想象与建构

一 “现代小说”概念的两个维度

何谓中国“现代小说”?这似乎是一个没有争议的问题。其实仔细考察,其内涵和外延都有一定的变化。梳理这些变化有助于深化当前小说史研究中的一些热点问题。

在当前相关表述中,我们至少可以看到两种意义的用法。首先,最常见的一种意义是强调其价值维度,特指一种性质“现代”的小说。

最早提出“现代小说”命名的著作是夏志清的《中国现代小说史》。该著作所论小说强调的正是其“现代”性质。作者在谈现代小说的发生时明确地说:“我得马上要指出的是,这里所指的‘现代文学’,并不是民国以来所产生的唯一文学。”随后在“夏本”的影响下,涌现了三种“现代小说史”。1984年,田仲济、孙昌熙主编的《中国现代小说史》是以知识分子、妇女、农民、工人等八种典型人物形象为线索组织的左翼小说史。同年赵遐秋、曾庆瑞合著的《中国现代小说史》则从“新民主主义文学史观”出发,认为现代小说史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条重要战线”,对浪漫主义、现代主义、通俗小说、自由主义立场作家的小说基本不提。

1986年,杨义独著的《中国现代小说史》第一卷出版(后两卷至1991年出齐),小说史观有较大变化,视野相对开阔,但对通俗小说也只是谨慎地开辟一章,明显游离于“现代”小说之外。1989年,严家炎先生的《中国现代小说流派史》所梳理的也是“现代化的或基本现代化的小说的流派”。其后叶子铭、阎浩岗等人也是在此意义上使用的。

这种“现代小说”史随着人们对“现代”的理解而变化。简单说,从早期的革命化叙事,到20世纪80年代的“启蒙叙事”,再到多元化共生的文学史叙事,其内涵发生了较大变化。

“现代小说”的第二层意义则强调其时间的维度,指现代文学时期的小说。这是近些年受通俗小说研究影响才出现的用法,它不纠结对“现代”属性的体认,其对象可囊括现代中国人创作的所有的小说。这种用法随着“现代文学”起点研究的多元化而产生争议。纵向上,可追溯到晚清;横向上,可容纳不同类型的小说。

以上两种意义有时无法绝对分开,近些年以范伯群先生为代表的学人持续讨论通俗小说的“现代性”,力求将之整合进“现代文学史”,与“新文学”比翼双飞,实际上也是强调小说的“现代”属性。对“现代”理解的不同,导致撑破原有“现代小说史”的时间范围,自然将视野扩展至晚清。而且,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现代性”(modernity)话语的介入,使这一问题更加复杂化。

其实,“现代小说”是一个动态的建构过程,它是“五四”一代作家随着“新文学”“现代文学”等概念的推进逐渐形成的,因此要寻绎现代小说“历史化”的轨迹,有必要追溯“五四”时期关于小说的“现代”想象与建构。

二 “五四”以降“小说”与“现代”的勾连

小说作为一种文学体裁是现代学术发展的结果,为了考察“现代小说”概念的源流,有必要回到“现代小说”的起源语境,从最基本的词源上考察“小说”与“现代”这两个词合用的历史。先看“五四”时期关于“小说”一词的用法。

中国晚清以降的小说发展史实质上是不断趋新的过程。晚清梁启超倡导的“新小说”,是相对于他之前的古典小说而言。之后又有《新新小说》杂志创刊,又是相对于梁启超的“新小说”而言,取“编乙册之新于甲,丙册之新于乙”之意。但梁启超的“新小说”具有明确的内涵,其以《新小说》杂志为中心形成巨大的辐射力,成为清末民初文学史中一个特定的批评术语。

“五四”新文学倡导初期,一般泛称“小说”,胡适、钱玄同、陈独秀等人讨论小说的文献中都统称“小说”,但叙述中也可区分出新旧。他们说的“旧小说”是指《红楼梦》《聊斋》等小说,而“新小说”沿用的正是梁启超的概念,一般指“现在的小说”,包括晚清至当时的近世小说,甚至推梁启超为“创造新文学之始一人”、苏曼殊的小说为“新文学之始基”。但随着讨论深入,将晚清至民初小说(即“新小说”)一概否定,要倡导自己的“新小说”了。

此时需要区分出“新文学”提倡的小说与当时的流行小说(晚清式“新小说”),就采用“新体小说”“新派小说”“小说新潮”等说法。比如周作人说:“即使写得极好,如《红楼梦》也只可承认他是旧小说的佳作,不是我们现在所需要的新文学。”《小说月报》改组最先开设的栏目就叫《小说新潮》,沈雁冰在《小说新潮栏宣言》中说:“现在新思想一日千里,新思想是欲新文艺去替他宣传鼓吹的,所以一时间便觉得中国翻译的小说实在是都‘不合时代’。……所以新派小说的介绍,于今实在是很急切的了。”

其他如罗家伦的《今日中国之小说界》(1919年)主要指的还是后来称为“旧小说”界的种种现象,凤兮的《我国现在之创作小说》(1921年)中称“文化运动之轩然大波,新体之小说群起”,并特别称赞了《狂人日记》。这里的“新体小说”指称的对象即“新文化运动派”的小说,这明显与“新小说”概念大为不同。总之,“新派小说”“新体小说”“小说新潮”是为了与晚清的“新小说”区别开来,但离不开特定的语境,并不能单纯成为一个文学史概念。

我们再看“五四”作家是如何逐步用“现代”一词修饰“新派小说”的。

“现代”一词是日语外来词,是翻译英语modern时的用词,早在清末就传入中国,目前所见最早语例当数梁启超在1904年的使用。早期喜用“现代”一词者大多有留日经历,如梁启超、钱玄同、黄远庸、周作人、鲁迅、郁达夫等。“五四”时期文献所见“现代”有显、隐两种语义。第一,指现在的、最新的、当前的意思。这是最主要的用法,其指称对象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第二,隐含的价值评判,通常指与西方思潮相关的、最新的、最好的、最文明的意思。在有些语境下兼具两种意义。如1915年黄远庸在致章士钊的信中说:“愚以为居今论政,实不知从何处说起。……至根本救济,远意当从提倡新文学入手。综之,当使吾辈思潮如何能与现代思潮相接触,而促其猛省。”这里指称世界范围内的最新思潮。1915年,《青年杂志》创刊号就有陈独秀翻译法国学者薛纽伯的著作《现代文明史》,亦同此意。

而用“现代”一词来修饰、限定小说,较早见于周作人讨论日本文学的论述:

现代的中国小说,还是多用旧形式者,就是作者对于文学和人生,还是旧思想;同旧形式,不相抵触的缘故。……此外还有《玉梨魂》派的鸳鸯蝴蝶体,《聊斋》派的某生者体,那可更古旧得厉害,好像跳出在现代的空气之外,且可不必论也。

第一例是完全取“现在的”之意,包括当时中国所有的小说;第二例隐含了对“现代空气”的价值判断。

1922年,沈雁冰的《自然主义与中国现代小说》一文是“现代小说”一词最早的用例,但该文中“现代小说”与我们今天的用法并不相同,更多取第一义,指现在的、当前的小说。如下:

中国现代的小说,就他们的内容与形式或思想与结构看来,大约可以分作新旧两派,而旧派中又可分为三种。

所以现代的章回体小说,在思想方面说来,毫无价值。

这可说是现代国内旧派“小说匠”的全体一致的观念。

中国现代小说的缺点,最关重要的,是游戏消闲的观念,和不忠实的描写。

文中“五四”新文学家倡导的小说被称为“现代的新派小说”。

我们晓得现代的新派小说在技术方面和思想方面都和旧派小说立于正相反对的地位,尤其是对于文学所抱的态度。我们要在现代小说中指出何者是新何者是旧,唯一的方法就是去看作者对于文学所抱的态度。

该文中的“现代小说”还包括新、旧两种小说。随着“五四”新文学的普及和深入,该词逐渐强化了“现代”的隐含义,取代了“新派小说”“新体小说”的用法,成为一种价值评判的、具有强烈自我认同的小说类型。在1926年郁达夫的《小说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如何收窄了“现代小说”的外延:

所以现代我们所说的小说,与其说是“中国文学最近的一种新的格式”,还不如说是“中国小说的世界化”,比较的妥当。本书所说的技巧解剖,都系以目下正在兴起的小说为目标,新文学运动以前的中国小说,除当引例比较的时候以外,概不谈及。中国现代的小说,实际上是属于欧洲的文学系统的。

这里,“中国现代小说”一词明确地用来指称“新文学运动起来以后”“最近的一种新的格式”,就将“现在的旧派小说”排除出去。胡怀琛在20世纪30年代曾写过《中国小说的起源及其演变》一书,其中一章的题目就是《现代小说》,他说:“现代小说,是指最近在中国最通行的小说,也是我们以后作小说所当视为标准的小说。”我们看到,“现代小说”由一个时间的概念转化为一个文学史的批评术语,指在“五四”文学革命之后受西方小说思潮影响建构起来的“新派小说”。

这种用法在当时为很多人接受,比如沈从文的《论中国现代创作小说》(1931年)、梁实秋的《现代的小说》(1934年)、王任叔的《中国现代小说发展的动向的蠡测》(1935年),另外还有《现代小说》杂志、专著《现代小说研究》(李菊休著,上海亚细亚书局1931年1月出版)。

值得注意的是,1935年出版的《中国新文学大系(1917-1927)》中,小说集的导言均称“小说”“小说一集”或“新文学”,而在1940年10月出版《中国新文学大系导言集》时,原来的各小说集导言的标题均改为“现代小说导论”,这从侧面说明“现代文学”“现代小说”与“新派小说”“新文学”等概念的置换。

这一置换过程体现了“现代小说”建构的三种分离机制。其一,反传统。除了胡适在早期表示过古代优秀的白话小说可作为文学革命的教科书外,大部分新文学作家均对旧派小说持批判态度。钱玄同说:“中国今日以前的小说,都该退居到历史的地位;从今日以后,要讲有价值的小说,第一步是译,第二步是新作。”还有人认为:“所以严格讲起来,竟可以说中国以前没有一篇真正的文学作品。这两三年来,有所谓新文化运动者起,于是才有人提倡‘人’的文学。”其二,西方化。这是第一个向度的另一面。师法西方是“五四”小说作家的共识。莫泊桑、都德、契诃夫等人是时人常挂在嘴边的作家。郁达夫说现代小说是“中国小说的世界化”,“中国现代的小说,实际上是属于欧洲的文学系统的”。鲁迅也说:“小说家的侵入文坛,仅是开始‘文学革命’运动,即一九一七年以来的事。自然,一方面是由于社会的要求的,一方面则是受了西洋文学的影响。”其三,先锋性。这是说“五四”小说家们普遍认为他们所倡导的新派小说一定代表了世界最新的趋势,是指向未来的,必将成为中国小说的主流。这三个机制正是“五四”作家对“现代小说”建构的途径和策略。

三 “五四”作家对“现代小说”内涵的界定

综合“五四”时期关于“现代小说”的理论,可以看出新派小说“新”在何处是有共识的,其特质在20世纪30年代胡怀琛的论述中有集中的总结:

现代小说,是指最近在中国最通行的小说,也是我们以后作小说所当视为标准的小说。不论长篇或短篇,都包括在里面。他所具的特质是如下,尤其和中国原有小说有分别。现在大略说说:

(一) 是用现代语写,脱尽了古代文言的遗迹。

(二) 绝对是写的,不是说的,绝对脱尽了说书的遗迹。

(三) 所写的是一般人的日常生活,不是特殊阶级的特殊生活。

(四) 绝对脱尽了神话和寓言的意味。

(五) 结构无妨平淡,不必曲折离奇。

(六) 结构却不可不缜密,绝对不可松懈。

(七) 注意能表现出民众的生活实况,及某地方的人情风俗。

(八) 注意于人物描写的逼真,和环境与人物配置的适宜。

以上八点,就是现代小说的特质,也就是现代小说和中国原有小说不相同的地方。

这段话明显涵盖了“五四”时期常被提到的一些小说理论的核心范畴,如地方色彩、结构、描写、三要素、为人生。如果将这段话做个更简洁的归纳,再结合“五四”其他小说家的论述,现代小说在形式上的诉求其实聚焦在以下几点:(一)现代汉语(新白话);(二)向内转;(三)横断面;(四)三要素。

现代汉语是现代文学(新文学)的根本,是文学革命的起点。反过来,现代文学的成功实践塑造了现代汉语。而由“说”到“写”体现了中国小说的“向内转”,这种向内转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语言层面,现代小说更重视语言内部的描写,更重视语言本身的诗性追求。向内转则使白话小说的“说书腔”向书面语转变。周作人评郁达夫小说时说的“《留东外史》终是一部‘说书’,而《沉沦》却是一件艺术的作品”,正是从这个角度说的。沈雁冰批评旧派白话小说的“记帐式”特点也体现了要注重语言描写的观点:旧派小说“完全用商家‘四柱帐’的办法,笔笔从头到底,一老一实叙述,并且以能‘交代’清楚书中一切人物(注意:一切人物)的‘结局’为难能可贵”。另一个层面是指小说应该描写人的内面、人的灵魂。鲁迅说安特莱夫的小说“消融了内面世界与外面表现之差,而现出灵肉一致的境地”;叶圣陶主张“要表现一切内在的真际”;陈炜谟说,近代小说“不但能摄取外形,它还能摄取内心”,“能从外面的东西渐渐移来抓住内里的灵魂”。这些论述都从不同侧面说明了“现代小说”要注重人的个性描写;同时,对小说描写要“向内转”的认同也是“五四”时期日记体、第一人称叙述增多的一个原因。

胡适在1918年发表《论短篇小说》一文,他以树的“横截面”为比喻,阐释了何为短篇小说:短篇小说是用最经济的手段,描写事实中最精彩的一段或一方面,而能使人充分满意的文章。 此后,胡适的这一阐释成为那个时代小说理论中被引用最多的论断之一,张舍我称:“若夫今世所谓之‘短篇小说’,则未尝一见。有之,其自胡适之《论短篇小说》始乎!”在叶绍钧的《创作的要素》、庐隐的《小说的小经验》、谢六逸的《小说作法》、化鲁(胡愈之)的《最近的出产:〈隔膜〉》、沈雁冰的《自然主义与中国现代小说》、孙俍工的《小说作法讲义》中均提到这一理论。

小说的三要素(人物、结构、环境)是哈米顿的《小说法程》中阐述最详细的理论,是西方小说史上最流行的理论之一,译介到中国以后迅速为中国学者普遍接受。这带给中国小说界的一个转变就是中国现代小说更注重人物个性描写、心理刻画、地方风俗描写、风景描写,及时代氛围的烘托,同时也使中国作家明白,小说不一定得从头到尾讲一个故事,不一定要“传奇”,而是要讲布局和叙述的组织,“我们底知识原来告诉我们:小说重在描出‘情状’,不重叙些‘情节’;重在‘情状真切’,不重‘情节离奇’”。当然,对“三要素”理论也有反思的,如周作人说:“内容上必要有悲欢离合,结构上必要有葛藤、极点与收场,才得谓之小说:这种意见,正如十七世纪的戏曲的三一律,已经是过去的东西了。”他提出“抒情诗小说”,使“情调”成为这类小说的核心,这一派小说自“五四”以来就不绝如缕。但是“五四”时期对三要素的崇拜是主流。

在“五四”小说家的理论想象及自我认同中,中国小说完成了小说观念上的“三级跳”:从视小说为小道,补正史之阙,到晚清“小说界革命”时小说成为政治革新的利器,再到“五四”文学革命时“小说是文学艺术”的转变。1919年1月,素来被认为是文化保守主义的杂志《东方杂志》上发表有君实的文章《小说之概念》,作者不仅认为“盖小说本为一种艺术”,而且动情地说:“欲图改良,不可不自根本上改革一般人对于小说之概念,使读者作者,皆确知文学之本质,艺术之意义,小说在文学上艺术上所处之位置,不复敢目之为‘闲书’,而后小说之廓清可期,文学之革新有望矣。”又如,瞿世英1922年在《小说的研究(上篇)》一文开篇就写道:“中国素不以文学看待小说,我们为恢复小说在文学上应有的地位起见,不得不研究它。这篇文字只想打破旧的小说观而代以新的观念而已。”郑振铎的一段话更有代表性:“文学就是文学,不是为娱乐的目的而作之,而读之,也不是为宣传为教训的目的而作之,而读之。作者不过把自己的观察,的感觉,的情绪自然的写了出来,读者自然会受他的同化、受他的感动。不必,而且也不能,故意的在文学中去灌输什么教训,更不能故意做作以娱乐读者。如果以娱乐读者为文学的目的,则文学之高尚使命与文学的天真,必扫地以尽。”虽然晚清也有个别人认为“小说者,文学之倾于美的方面之一种”,但真正到“五四”,把小说当作文学、当作艺术才成为社会共识。

四 关于“现代小说”概念的反思

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对“五四”一代作家而言,“现代小说”概念的建立是一种有别于中国传统的小说类型建立的过程,它是一个动态的分离过程,是与“现在的”“时兴的”“未来的”等现代性想象相联系的文体建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今天将这个作为权宜之计的批评概念演化为描述一个历史时期的文学史概念。尽管二者之间有一致之处,但随着审美趣味的变迁,以及对现代性的反思,如果用这样的批评概念去描述20世纪以来的小说史,就会出现新的问题。

第一,由于“现代小说”本身蕴含的“新旧”“好坏”的对立、排斥机制,使得这一概念不自觉地遮蔽了汉语小说的古典传统,忽略了汉语小说嬗变的主体性。从长时段看,导源于“五四新文学”的这场汉语小说的革新运动,只是历史长河中的一场先锋文学思潮,它仍然在汉语白话小说的大传统之内。因此,不加辨析地使用这一概念容易造成中国小说史研究的人为断裂,现代小说与古代小说研究者各说各话,使用不同的体系,从而都过分强调它们的对立性,而忽视其联系。《三言二拍》《金瓶梅》《红楼梦》不一定不具有“人性”“底层”“爱情自由”等所谓的“现代性”,它们使用的白话语言与现代小说的“现代汉语”在美学上的区别到底有多大?这都是值得思考的。

第二,“五四”一代作家谈论的“现代小说”重点在于“短篇小说”,而长篇小说在文学革命初期从理论到实践都相对薄弱,其原因正在于他们对小说的“现代”想象不能调适西方理论与古典白话小说传统之间的关系。短篇小说与长篇小说的“现代”生成呈现不同的路径与特征,短篇小说主要是外源性变革,而长篇小说的“现代”生成对古典白话小说的语言传统依赖性更强。因此,“五四”一代作家关于“现代小说”的理论探讨无法适用于探讨长篇小说的“现代”生成。

第三,不能在“现代小说”内部谈论现代小说史,通俗小说、文言小说、章回体小说、笔记体和传奇体小说无法在“现代小说史”内部得到呈现。学界关于通俗小说的讨论已经从“是否入史”转变到“如何入史”的阶段,但新的问题不断出现,“问题是通俗文学怎样进入文学史呢?当前最流行的做法是选几个代表性作家或者干脆单独成章附在文学史之中。这种看似入史而又相隔的做法既不符合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实际,也使得文学史著作变成不伦不类的文类组合”。这“不伦不类”的背后正是两种小说概念价值体系间的天然对抗性。

当然,我们探讨“现代小说”概念的起源,不是全盘否定这一概念的价值,而是促进这样的思考:如何更好地融合近30年关于20世纪小说史的最新研究成果,如何敞开原来被遮蔽的部分,如何避免先入为主的主观性,以及如何规避僵化的小说史叙述视角从而接续整个中国小说史研究的传统,等等。显然,这些对深化该领域的研究是非常有好处的。

原载《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