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梧桐林。
少年手持一把粗制的石质匕首,切割着野鹿的肉。
忽然,两匹野狼嗅着鹿的血肉味走来,四只冒着绿光的眼睛盯着他。
其中一匹野狼不知好歹地直接扑上来。少年一个漂亮的前空翻,反手一刀刺中它。
没死。这是一匹很强壮的狼,身上有许多肌肉,一看就知道是这一带狼群中的佼佼者。不过少年这一刀也接近了它的要害,这使它的战斗力大大降低。
另一匹狼也一头撞了过来。狼的头骨硬度比人的头骨还硬得多,就算少年的刀砍伤了它的头,也只是点皮外伤。
野狼横冲直撞过来,少年敏捷地闪过,顺手便刺,正刺进野狼的眼中。少年再用力,将匕首刺入野狼的大脑。狼哀号了几声,不动了。
剩下的那只伤得太重了,最后也只能任其宰割。
5年来,少年依靠那天在山洞中找到的原始工具,一直过着原始人的生活。一开始,饿了渴了只能吃果子。后来做出了石质匕首,少年开始猎杀野兔等小动物。
要真正在自然中生存,没有本领根本不行。慢慢的,野外生存对少年的历练有了成效,他开始试着猎杀一些大型动物。野鹿,山羊,野猪......虽然总有生命危险,好在少年机灵,每次都能化险为夷。这样的历练使他越来越强,现在他已有了弑狼的能力。
和往常一样,剥了皮,生了火,烤了鹿肉狼肉。少年饱餐一顿,又开始打磨起石质匕首来。
石质匕首不比金属的坚硬,磕在动物的骨头上,非常容易损坏,只好闲下来就多做几把匕首。少年腰间总有一把,那是为了以防万一。一旦和野兽搏斗时匕首断了,他腰间的另一把就能够救他一命。
“唉......”少年叹了口气。手已经磨破好几次了。他想,是时候弄一把铁的来了。
终于,他等到了机会。
一支亚斯兰的队伍行军路过这里。其中一个士兵内急,在经过了他的长官同意之后,他便去解手。队伍停下来等待他。
少年窥视着士兵,看着他身后那支金属匕首。
一颗石头向士兵后脑砸了过去。中了!
“哎呦!好痛!”
少年慌了,他本以为石头可以砸晕士兵的,这样他就能轻易得到金属匕首。不过,看来是士兵的头壳比较硬,结结实实地挨下了这一击。
士兵愤怒地转过头:“混蛋!竟敢偷袭我!”
少年并不害怕,因为士兵看起来并不可怕。尽管士兵的脸因为疼痛和愤怒而扭曲变形,但至少和他杀过的野猪和野狼比起来差远了。
所以,他自信能打得过士兵。
然而,差得太多了。士兵三拳两脚就制服了他,连仅有的两把石质匕首都被打碎了。
他太小看亚斯兰军队的训练强度了,和他在野外生存的历练简直是天壤之别。作为7000多年的古国,亚斯兰治国治军的水平曾是公认的第一。虽然亚斯兰越来越腐败,但军队的战斗力是真的没话说。
“我可不欺负小孩子。臭小鬼,走!把你交给长官发落。”
于是,少年就被扔到一匹骏马的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