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评 分 项

4.2.1 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在保证功能和环境要求的前提下节约土地。本条评价总分值为18分,并应按表4.2.1的规则评分。

表4.2.1 新建医院建设用地的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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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合理设置绿化用地。本条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应按表4.2.2的规则评分。

表4.2.2 绿化用地设置的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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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本条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应按表4.2.3的规则评分。

表4.2.3 地下空间利用的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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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医疗区、科研教学区、行政后勤保障区科学规划、合理分区。传染病院、医院传染科病房、焚烧炉等考虑城市常年主导风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设置足够的防护距离。当上述地区受用地限制无法避让周边环境影响时,在适当的防护距离处设置绿化隔离带。本条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应按表4.2.4的规则评分。

表4.2.4 规划布局及分区的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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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本条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应按表4.2.5的规则评分。

表4.2.5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光污染的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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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场地内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本条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应按表4.2.6的规则评分。

表4.2.6 场地内环境噪声的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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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并设置有候车设施。本条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应按表4.2.7的规则评分。

表4.2.7 场地内风环境的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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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本条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应按表4.2.8的规则评分。

表4.2.8 降低热岛强度措施的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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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建筑场地与公共交通具有便捷的联系。本条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应按表4.2.9的规则评分。

表4.2.9 场地与公共交通联系的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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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 场地内人行通道均采用无障碍设计,并与建筑场地外人行通道无障碍连通。本条评价总分值为2分,并应按表4.2.10的规则评分。

表4.2.10 无障碍设计及连通的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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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 合理设置停车场所。本条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应按表4.2.11的规则评分。

表4.2.11 停车场所设置的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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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 急救车采用绿色通道设计。严寒和寒冷地区医院建筑的急救部出入口,采取急救车入室设计或设置避风半开放门廊。本条评价总分值为3分,并应按表4.2.12的规则评分。

表4.2.12 急救车绿色通道设计的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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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3 场地内生态保护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生态恢复或补偿措施,充分利用表层土。本条评价总分值为3分,并应按表4.2.13的规则评分。

表4.2.13 场地内生态保护的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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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4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超过10hm2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本条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应按表4.2.14的规则评分。

表4.2.14 绿色雨水规划及设施的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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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5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本条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应按表4.2.15的规则评分。

表4.2.15 雨水径流规划的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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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6 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本条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应按表4.2.16的规则评分。

表4.2.16 绿色方式及植物的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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