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三次旅行,三次邂逅,三个美人(1)

“桂林山水甲天下”确实名不虚传,我们的校园就在山脚下,当地的山全是馒头状的山,极为秀美,一座一座山相邻,常年绿色葱葱,美不胜收。

大学生正处在精力最活跃的年龄,总是想着各种方法将超强的精力发泄出去,旅游就是首先的活动。

刚进入大学,在第一次班会上,同学就选我做班长,我们的班主任是一名刚毕业的学生,辅导员是一名大三的学生会干部,两个人的年纪同我差不多,在我们一起吃过一次饭,喝过一场大酒后,就成为了无话不说的朋友,他们全力支持我的工作,通过和我的几次交往,他们一致认为我未来一定会成为学生会主席。

作为班长,我组织的第一次班级活动就是爬山。

山选择了桂林东部最高的山蜂——尧山,就在我们学校的东面,也就是我每天晚上跑步的终点,离我们学校有五公里远。

我事先安排好同学购买了食物,周六早上5点钟,我们在学校门口集合,一起步行向尧山出发。

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快乐无比,年轻人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当我成年后,进入了企业,和有的同事一起工作了十年,也没有说过几句话,就感慨,人长大了,也挺没有意思的。

我们很快就来到了山脚下,我就宣布:爬山比赛开始,按宿舍进行分组,哪个宿舍全体人员最早到达山顶,奖励10个苹果和班级运动卓越奖杯一座,奖杯事先我已经让生活委员买好了。

我一声令下,同学们“嗷”的一声,全力向山顶冲去!

我在后面跟上,不断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尧山确实很高,大家爬了一会儿,就都累了,几个身体好的男生仍旧向山顶冲,我同女生们和几个体力不支的男生在山腰处休息。

这时,从我们后面上来一队人,有将近三十人,同我们的年纪差不多,不过,大部分是女生,看样子,应当也是一个新生班组织爬山的。

这群人越走越近,我注意到,带头的是一个大长腿的女生,身高有一米七五左右,在这群人中显得有些鹤立鸡群。

她一直背对着我,和她的同学们一起唱着歌前行,当她走近后,一转身,我就看到了她的脸。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真漂亮!

一双灵动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看人的时候,那双眼睛好像会说话一样。

她也看到了我,也是一愣,可能被我的风采给震住啦。

她马上恢复了常态,转头对她的同学说:“大家都累了,在这里休息十分钟,咱们再继续向上!”

她的同学听了,回复道:“好的,美女班长,听令!”,然后,一哄而散,各自找地方休息了。

我们班的同学已经休息的差不多了,大家提议继续向上,不过,有几个身体弱的女生,还想要休息,我就让想走的先走,我陪着几个身体弱的女生再休息一会儿。

过一会儿,那个长脚美女和她的同学们休息好了,准备出发,我们也休息好了,就和她们一起向山上爬去。

山越来越陡,有的地方将近七十度的样子,大家都手脚并用向上爬,我一直提醒大家注意安全,我走在最后,防止万一有同学摔倒,我好保护。

天公不作美,突然下起了小雨,路越来越滑,大家艰难地向上爬。

突然,我听到一声惊呼:“哎呀!”,就看见一个人从上面摔倒,顺着山坡向旁边的悬崖滚去。

所有人一瞬间都给吓傻了,我遇到危险的事情多了,首先反应过来,手脚并用,冲了过去,那个人还是在向下滚。

我一下扑过去,一把将她的手抓住,我们两个人一起向下滑去,我左手不断的寻找地上凸起的东西去抓,但是,山路上全是草,我抓了几把也没有抓住,手已经被割破流血,我们仍旧向下滑去,后面,传来阵阵惊呼声。

我用手和脚勾地上的凸起物,也是很巧,下滑了一段距离后,我的左手终于抓住了一块埋在地里面的石头。

我“嘭”地一下用左手抓住石头,然后,弯腰用双脚勾住这个石头,左手死死抓住那个下滑人的手,我们终于停住了,我的左手全是血,右面这条胳膊因为抓她的手被抻得生疼。

这也就是几秒钟的时间发生的事情,我抬起头,看向下滑的人,她也正好抬头。

让我吃惊的是,原来是刚才那个大长腿美女,她的头上全是汗,满脸惊慌,眼神中透露着惊恐。

我轻声对她说:“别怕,没事了,放松,我拉着你呢!”

我立即感到我的右手被她使劲的握了握。

这时同学们也陆续地向我们这边滑下来,过来后,将我和她给慢慢地拉了上去,我看着她背后五十米左右处的悬崖,心里想,真是万幸,幸亏抓住了那块石头,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大家将我们围在中间,七嘴八舌的说着,有人说班长真勇猛,有人说刚才太可怕了,吓死了,有人说这是英雄救美啊……

这时长腿美女缓过神来,对我说:“同学,谢谢你救了我!”

我看着她的眼睛,有些出神,这个情景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

她看我发怔,有些不好意思,又说了一遍:“同学,谢谢你救了我!”

我这时才反应过来,对她说:“啊,不用谢,人没事就好。”

她也出神的看着我,后来,同学们都说,当时我们俩个像情侣一样,看不出是才认识的人。

这时,有女同学惊呼:“血,万泽,你的衣服里流血了!”

我低头一看,真的衣服上有血渗出,我就将衣服脱下,发现胸口被划了一个大口子,血不断的向外流,有的女同学看了,吓得闭上眼不敢看。

我吸了口气,感觉没有什么问题,就对大家说:“我没事,这是外伤,放心,不会有危险的,你们继续爬山吧,我下山去医院治疗一下就没事了。”

两边的同学听了,都不干,大家吵吵着要护送我和长腿美女一起去医院。

我们没有办法,只得同意,就这样,几十个人护送着我和长腿美女浩浩荡荡地下山去医院。

后面的事情还是很顺利的,在山脚下,我们遇到了一辆空的回程旅游大巴车,我们拦下来,司机是个好人,看到我伤成这样,就将我们招呼上车,一直开到医院,我们特别感谢他,留了他的联系方式,后来我伤好了,特意去他们公司看望过这个好心的司机师傅。

我的伤是外伤,上了药,包扎了就没事了,长腿美女也只是手臂和腿上有一些划伤,上了药就没事了。

一路上,两个班的同学都混熟了,从医院出来,一致提出,双方结成友好班级,那个长腿美女是班长,我就代表我们班同她握手,达成了友谊班的决定。

就这样,我同长腿美女认识了。

他们是广西师大中文系的新生,长腿美女叫马千淳,广东新会人,一路上她不断地对我表示感谢,说还会来学校看望我。

我当时也没有在意,对她总是感到似曾相识,说不出的一种感觉。

后来,我们班的女生同我说,这个马千淳是广西师大公认的十年来最美的校花,女同学暗示我,要我去追求,说给咱们班争个名头出来,班长将广西师大校花拿下了,多牛啊!

我听了,哈哈大笑。

没有想到,第二天,马千淳就来学校看望我了,而且是同她的家人一起。原来,她的父母送她来上学后,没有马上回去,而是在桂林附近旅游,昨天知道我救了他们的女儿,今天就来学校感谢我。

马千淳的父亲个子不是很高,胖胖的,总是笑咪咪的,很是和蔼,她的妈妈同她长得很像很像,看着只有三十来岁的样子,保养的特别好,也是一个绝色的大美女,同她女儿站在一起,像俩姐妹一样。

她家人一定要请我吃饭,没有办法,只得听从,我们一行人就来到了桂林档次最高的文华大酒店,她的父母就住在这里,晚上请我吃了一顿豪华的晚餐后,去她的父母房间聊了一会儿天,我就告辞说要回学校了。她们要叫车送我,我婉拒了,我说因为时间还早,正好顺路,想沿着漓江看看夜景,再回学校。

千淳的父母听了,相视一笑说:“真巧,我们也想去看看,咱们一起吧!”

就这样,我就陪着她的父母一行四人去看漓江的夜景,我们边走边聊,她的爸爸不断的说:“太难以想象了,你对于建筑有这么深入的研究!”

她的爸爸是一名著名的建筑设计师,毕业于美国的哈佛大学,因为,我当初想考清华大学的建筑系,所以,我曾经花费了很多的时间研究建筑,各个国家、各个流派的建筑资料,我都仔细的研读过。

她的妈妈看我同她的爸爸这么聊得来,这么投缘,就捥着马千淳的手,在后面跟着,在她的耳边小声的说着话,马千淳就时不时的看看我。

我也不知她的妈妈同她说了什么,从那以后,每次看到马千淳,她看我的眼神总是怪怪的。

我们一起游了象鼻山,沿着江走到了叠彩山,就到达了广西师大的校园,我同她父母将马千淳送到了女生宿舍后,就一起向校外走去。

路上,马千淳的父亲对我说:“小伙子,千淳是我的命根子,你救了她的命,是我家最大的恩人,我和你阿姨感谢你一辈子,以后有什么需要我们的地方,只管开口。”

我说:“您客气啦,没啥,以后,您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告诉我就行。”

马千淳的妈妈听了,就笑了笑说:“那正好有一个事情,需要你帮忙,千淳这个孩子长得太漂亮了,在上高中的时候,当地就有很多的不良少年骚扰她,幸亏她大舅是当地的公安局长,才没出什么事。现在到了桂林,我们在广东新会也是鞭长莫及,管不了那么多,以后你就多照顾她,好不好!”

我说:“没问题,您放心吧,阿姨。”

听了这话,千淳的妈妈突然扭头对千淳爸爸说:“克已,你看要不要让她们结拜成为兄妹。”

千淳爸爸听了,我明显看到他的眼里放光,连声说:“好,好,好!”

他转过头来,问我:“万泽,你看这样好不好?”

我看着他俩殷切的目光,心中也是无可奈何,从这一路上交流,我能看出这对夫妻是两个好人,他们的家族是当地的书香门地,也算是名门望族,在广东新会很有势力。

我想了想,这个事情,也没有什么不好,我父母应当也不会反对,就对他们说:“没有问题,那么,义父义母,受我一拜。”

说完,我就要在大街上给他们跪下,他们一看,马上冲过来,抱住我说:“别,别,这可不能在大街上,等找机会咱们在新会办个正式的仪式。”

说完,他俩看着我,高兴得相视而笑。

第二天,我正好没有课,千淳父母又约了我出来,我们又一起到桂林七星公园、西山公园,龙胜梯田去玩了一天,晚上,去师大和千淳一起吃了晚饭。

我当时感觉怪怪的,总是感觉她父母将我当成女婿,而不是干儿子。

过了几天,她的父母就回老家新会了,我和千淳就一起送他们去机场,回来的路上,千淳总是不好意思看我。

我问她:“怎么了,有什么事情吗?”

她红着脸说:“没有。”

就这样我有了一个干妹妹,我也就开始当起了一个称职的哥哥。每周我都会去师大,找到千淳,请她吃饭,陪她逛商场,给她买衣服,我一直认为当哥哥就应当这样。后来,我曾经反思过,这妥妥的是男朋友的节奏啊。

大学一年级那年,我在BJ通过洗车行已经赚了不少钱,秋哥当时正在弄宝马4S店,他也建议我弄一个,我想,我不能在他的店边上再开宝马4S店,我就同他商量选一个其它的车型。秋哥说,奔驰车将来可能会大卖,让我弄奔驰车4S店,虽然是竞争,但是,来的客人,不是买了秋哥的宝马,就可能买了我的奔驰,自家兄弟,不吃亏。

我就听了秋哥的建议,决定开奔驰4S店,我要给秋哥50%的股份,秋哥说什么也不要,我最后急了,说:“秋哥,没有您,就没有我今天,您要是不要,我就不开了。”秋哥没有办法,就说:“那行,就这一次,以后可不能这样了。”

我让大冬按秋哥的指示,将手续跑全了,我在大一的时候,在BJ就拥了第一家奔驰4S店。

那个年代,百废待兴,暴发户太多了,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买车。因此,我的奔驰车卖得特别火,后来,秋哥都说,我的运气好,比他宝马卖得好。

人手里有钱,就是硬气,因此,对于千淳的任何要求,只要是钱能解决的事情,我从来没有二话,要什么买什么,每次千淳都会问我:“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我总是回答:“我大哥是做生意的,他给我的零花钱。”

千淳很懂事,从来不让我乱花钱,但是,我同她逛街,我就留意,只要她看了什么,我就记下了。

等送她回学校后,我就返回去,将她喜欢的、所有看过没有买的,我全部买了,一起送到她的宿舍。

每次都将她感动的不要不要的。

她宿舍的同学都说:“千淳,你的男朋友真大方!长得真帅,你真有福气。”

她每次都说:“你们别瞎说,他是我哥。”

同学都一齐说:“是的,他是你哥,是你哥,你们是哥哥妹妹,双双把家还。”

大家就哄笑她,弄得她每次脸红彤彤的。

很快,整个广西师大都知道校花有一个有钱的男朋友哥哥了。

这个身份也给我带来了一点麻烦,真应了一句话:自古红颜多祸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