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
驴绝不是退化的马,绝不是秃尾巴马;驴既不是外来者、闯入者,也不是杂种。驴同其他所有动物一样,有自己的科种和属类,它是纯种的,虽然不如马那么高贵,但同样是善类,同样古老。那么为什么如此鄙视这样和善、有耐性、有节制又有用的动物呢?难道越是用处大而花费少的动物,人就越要鄙视吗?人给马教育,照顾,教导和训练,而驴则落到最下等仆役的粗暴手中,或者儿童的调皮手中,非但不会学好,反而学坏了。驴的好品质,如果没有深厚的根基,那么受到这种待遇,的确会丧失掉。驴是粗汉的玩物,是受气受累、挨打挨骂的对象。那些粗汉手持棍棒赶驴,动不动就打几棒子,而且毫不当心爱惜,让驴多驮超载。没有人注意,假使世界上不存在马,那么对我们来说,驴凭自身的条件,在动物中就会居首位,就是生得最标致、长得最好看、超群绝伦的动物。它不居首位,而是居第二位,正因为如此,它似乎就根本数不上了。驴是被比下去的:人们观察和评断,并不是从驴本身出发,而是拿马来做比较,忘记了驴就是驴,它天生有各种优点和属性,而人只考虑它所缺乏的,也不应该有的马的形貌和优点。
驴生性卑微、忍耐而平静,马则不同,生性高傲、奔放而暴烈。驴能忍受惩罚和鞭笞,表现出了韧性,或许还显示了勇气。驴在食物的数量上和质量上都要求不高,有草吃就行,哪怕是马和其他动物吃剩下的、不屑吃的最难吃和最差劲的草。它饮水很挑剔,只肯喝它熟悉的最清澈的溪水。它吃得少也喝得少,绝不把鼻子探进江中,据说是怕看见自己耳朵的倒影。人不肯费心给驴配鞍镫,这样,驴就经常在青草地,在刺蓟、蕨草地上打滚儿,也不顾背上驮的是什么,只要有可能,躺倒就打起滚儿来,仿佛以这种方式责备主人对它照顾太少了。要知道,驴不像马那样在泥水中打滚儿,甚至怕弄湿了蹄子,见着泥泞地绕着走,因此,它的腿比马干爽和洁净。驴也容易接受教育,我们见过有的训练得不错,能做精彩的表演。
小驴很快活,甚至相当好看,既轻捷又可爱;然而,或者由于年岁增长,或者由于受到恶劣的待遇,驴很快就丧失了青春的特点,变得行动缓慢,倔强而不听话了。驴特别眷恋子女。普林尼[1]向我们证实,当小驴被人拉走的时候,母驴不惜穿过火焰去找小驴。驴也依恋自己的主人,尽管平时受主人的虐待;主人在远处,驴就能感觉到,还能从人群里分辨出来。驴也认得常住的地方、常走的道路。驴视力好,嗅觉敏锐,听觉特别强,这又多了该列入胆小动物里的几条;据说,胆小动物耳朵都长,听觉都特别灵敏。让它驮的东西超量时,它就有所表示:垂下脑袋,耷拉下耳朵。如果折磨它太厉害了,它就张开嘴,收拢嘴唇,样子十分难看,带着一种讥笑嘲讽的神态。如果把它的眼睛蒙住,它就站在原地不动。当它侧身卧着,一只眼睛贴地,如果用石子或木片把它另一只眼睛盖住,它就保持这种卧式一动不动,绝不挣扎着起来。驴走路,小跑或奔跑,也同马一样;不过,它的步子要小,速度也慢得多。驴开头尽管也能跑得相当快,但是只可能坚持一小段时间,跑一小段路;而且,不管以什么速度行走,如果催赶,它很快就会疲惫不堪。
[1] 这里指老普林尼(23—79),拉丁博物学家和作家,著有37卷的《博物志愿书》。在第8卷中有相关的一段:“母驴极爱自己的孩子,但是它们憎恶水的情绪更为强烈。它们可以穿过火焰去找小驴,然而只要隔一条小溪,它们甚至不肯弄湿蹄子,怕水怕到了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