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晓途来看元骁,已经是手术好几天之后。那是晚上七点多,元骁刚应付完林霈珩,嫌弃好医院餐,百无聊赖躺在床上。他闭着眼,忽然感到眼前压下一片黑影。第一眼元骁没有认出,晓途穿着件酱紫色的羊绒大衣,牢牢压住她身上的活泼,戴一副沉重的黑框眼镜,个子比他想象的还要高。比照片上瘦了,憔悴了,圆融的小脸被削尖,长头发,扎马尾。元骁看到她,像有一根烟火在体内被点燃。他觉得他的妻子真有劲,她在妆容打扮上花了十分的心思要淹灭销毁掉什么。过时厚重的外衣和平光眼镜是她武装,元骁振奋了、激动了,他渴望探寻盘根错节、枝枝蔓蔓底下的真相。因为有伪装,他都不真切知道她到底有多美。像乍看一件高深的艺术品,迷茫无解,可她抓你的眼和心,让你忍不住再多看一眼。元骁突然对自己的看破感到骄傲和感动,他相信她的这副伪装能躲过许多人,他们会看她一眼,然后毫无兴致地抽走目光,他们看不到她的深刻,但是他能。
晓途关心了一下他身体,他心窝被烟烫着一样难受。居然这么迟才来看他。但是晓途坐下来的时候对他讲:“手术是我签的字。”
“你来看过我?”他流露出真诚的兴奋。
唐晓途楞了一下,好像没准备过这个问题的答案,缓缓点点头,“你那时候在昏迷。”
“是的!我在昏迷!”他的整颗心飘起来了。
“你不认得我了?”唐晓途盯住他看,好像要从他的脸上抠出每一个细节。
他摇摇头,但是心里是雀跃的。他不认得她,但是不妨碍她是他妻子的事实。
后来元骁让林霈珩每天想点借口接唐晓途来看他。他的助理面有踟蹰,他顿悟人家名校英才是想来统筹项目管理的,不是为了帮他泡妞追妻的,当然最后林霈珩最后还是很有职业操守的答应了,并成功完成任务。
虽然晓途每天来,但每天都对他冷冰冰的,却依旧是他每天最欢愉的时刻。他贼忒兮兮惹她,惹她失控或生气。他知道晓途在挖空心思观察他,怀疑他装失忆,他就故意装傻骗骗她玩,简直像幼稚的初中生。但惹晓途生气并不容易,她已下定决心要过一种乏善可陈的单调人生,他想尽办法、千方百计要把她冰冷的外表敲碎。这是他们夫妻间特殊的相处方式,像一场博弈,互不相让,互相试探。
元骁主观上不愿相信晓途会加害他,但还是尝试着去刺探她。晓途对他不加掩饰的恨意让他有点难受。他觉得他们夫妻间是发生了什么的,唐晓途在故意瞒他。
这个疑惑在他出院那天得到了证实。
此刻元骁面对浴室方镜,带点吃惊地观察着里面的人,男人左眼上一个醒目的大乌青块,他用手指轻轻一触,痛得他一声哀嚎,眼泪不止。元骁觉得很丢脸,丢脸到他没法出门。
丢脸的不是受伤,而是怎么受伤的!
头上纱布已经拆了,头发也慢慢长出来了。他横看竖看,自己剑眉星眸,不说貌似潘安,也完全够得上是个帅哥了,怎么就遭遇家暴了呢?
出院那天,晓途来接她。他们家在徐汇九号线附近。元骁父亲和继母一家住在汤臣一品的大平层,原本他也住那里,但回国后就搬出来住了。这些信息都来自林霈珩整理的资料,帮助他早日回归生活。
两人的婚房是三室两厅的商品房,采光通透,装修是简约北欧风,客厅的落地窗旁立着一台老式的唱片机,旁边的小架子上整齐放了一排黑胶唱片。晓途跟在她身后,鬼使神差说了句:“只是摆设!你从来也不听的。”他顺手翻了下唱片,果然有一层灰。
走进卧室,阳台上晾的几件男士衬衫都被风吹僵直了,直愣愣挂着,像一个个已经干瘦老迈的奴仆驻守在窗前。他狐疑看了晓途一眼,难道他住院这些日子,她也没回来住?卧室床头也没有挂结婚照。晓途打开衣柜,从里头捧出一套浅条纹纯棉睡衣,对他道:“刚从医院回来,先去洗一下吧!”他趁机往衣柜里瞭了眼,里面没有一件女人衣服。他欲言,晓途把衣服塞进他怀里,扭身去收拾其他东西了。
元骁洗漱完出来,卧室里阒无一人。他顺着书房的灯光走了几步,看见晓途在里面正低头翻着一本书,身上的大衣已经脱了,穿着乏善可陈的黑色涤纶西装和套裙。书房的顶灯是橘黄的,和客厅的水晶灯交织出一抹暖意,温和雅静。
元骁走进书房,书柜的第一层堆放着一些弄物:孔明锁、九连环、鲁班盒……他这才想起自己开了一家玩具公司。他拿出转铃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期待自己释出一些怀念的情感来响应此刻的重逢,但没有成功。他越发对曾经的自己感到好奇,一时兴起问:“我以前是什么样的?”
晓途手里的书翻完了,把它塞回原位,浑身套在黑色里,冷漠道:“一个人渣。”
他被呛了说不出话。
晓途踮着脚,努力够着书架第三层某本书,黑色的西服从腰部蜷缩上去,露出一圈洁白肌肤,那是年轻的肌肤,轻盈白皙,富有光泽,顺着她的动作轻轻扭动摇曳。元骁不由有些口干舌燥。他在心里骂自己:居然对一个打扮得跟上世纪修道院出来的女人也有反应,是不是太饥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