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司法考试易错易混考点随身读
- 飞跃司考辅导中心
- 1148字
- 2021-09-17 17:02:47
罗马法
【易错易混考点】8
【关键性提示】
重点掌握罗马法复兴及对后世的影响。
【考点解读】
1.古罗马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五大法学家的法学著作和法律解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查士丁尼法典》(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即《法学阶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查士丁尼法学汇纂》(即《法学汇编》,是一部法学著作的汇编,具有法律效力)、《查士丁尼新律》(查士丁尼在位时颁布的敕令),以上四部法律汇编,至公元12世纪统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其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
3.罗马法的渊源:(1)习惯法;(2)议会制定的法律;(3)元老院决议;(4)长官的告示;(5)皇帝敕令;(6)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
4.罗马法复兴(12世纪初):
(1)根本原因在于当时西欧的法律状况同商品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极不适应。
(2)注释法学派在复兴罗马法的运动中起了开创作用。
(3)评论法学派使罗马法的研究与适用有了新的发展。
(4)意义:罗马法的运用,使商品经济得到比较顺利的发展,市民等级的力量不断加强;同时也推动了王权的加强和扩张。这些都有利于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①形成了一个世俗的法学家阶层,改变了教会僧侣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②其自然法思想及自由人在私法关系上地位平等的原则称为近代自然法学说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思想武器。
(5)对后世的影响: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当今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大陆法系;《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就是对罗马法的继承和发展;许多原则和制度被近代以来法制所采用。
【真题链接】
关于思想家、法学家在法律发展中的作用,下列哪些陈述是正确的?(11/1/58,多选)
A.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中,汉代董仲舒提出依据《春秋》等儒家经典的精神和原则判案,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判案
B.在罗马法的发展中,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等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
C.在法国法律的发展中,前后近一个世纪拿破仑与法学家之争,促使《法国民法典》具有了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
D.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发展中,英国法学家对法律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答案解析:AB。C项表述错误,《德国民法典》的制定经历了前后一个世纪的法学争论,使德国民法学研究日益深入,理论更加成熟,也使德国民法典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科学理性。事实上,C项从常理也可以推断错误,拿破仑跟法学家即使争论,也不可能争论一个世纪之久。D项,衡平法是通过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衡平法因此也叫做“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由此可知,D项错误,英国法官(而不是法学家)对衡平法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AB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