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释义

本条是关于标准的范围和分类的规定。

一、标准的范围

本法综合国内外标准化的实践,将标准的范围界定为“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农业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产业,以及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方面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农业产品(含种子、种苗、种畜、种禽等)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以及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等的要求。例如,GB 1351-2008《小麦》规定了小麦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以及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适用于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的商品小麦。GB/T 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区域、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管理要求、监测与评价、建后管护与利用。

工业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等行业的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产品的分类、规格、质量、等级、标识或者安全、环保、资源节约要求,以及开采、设计、制造、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回收利用或者全生命周期中的安全、环保、资源节约要求,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验收和安全要求等。例如,GB 17930-2016《车用汽油》规定了车用汽油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安全等内容。GB/T 33940-2017《机械安全安全设计与精益制造指南》规定了在机械设备和生产系统中精益制造的方法、安全和精益设计的考虑因素和解决方案、风险评估等内容。

服务业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包括生产性服务业(交通运输、邮政快递、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居民和家庭、养老、健康、旅游等)各领域,对服务各要素(供方、顾客、支付、交付、沟通等)提出的服务能力、服务流程、服务设施设备、服务环境、服务评价等管理和服务要求。例如,GB/T 27917.1-2011《快递服务第1部分:基本术语》构建了完整的快递服务术语概念体系,GB/T 27917.2-2011《快递服务第2部分:组织要求》对快递企业的服务能力进行了系统规定。GB/T 27917.3-2011《快递服务第3部分:服务环节》对快递服务的全流程服务要求进行了规定,这三项标准规定了快递作业的“规范动作”,保证了快递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持续提升。GB/T 14308-2011《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规定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条件、评定规则及服务质量和管理制度要求,得到了行业、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

社会事业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包括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所提供的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城市管理、公益科技、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服务功能、质量要求、管理和服务流程、管理技术、监督评价等要求。例如,GB/T 31000-20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性数据进行了统一和规范,GB/T 33200-201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对综治中心的建设与管理进行了统一和规范。GB/T 34278-2017《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规范》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标识、性质、用途、管理主体、权益维护等做了全面约定,对于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维护参保对象的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社会发展对标准的需求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因此法律在本条列举领域后用“等”字为未来标准制定领域的扩展留有空间,体现了立法的前瞻性。

二、标准样品

标准样品是实物标准,是保证标准在不同时间和空间实施结果一致性的参照物,具有均匀性、稳定性、准确性和溯源性。标准样品是实施文字标准的重要技术基础,是标准化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将标准样品作为重要工作领域,于1975年在中央秘书处下正式组建成立标准样品委员会(REMCO),负责标准样品领域国际技术规则的制定与协调,开展世界范围标准样品方面有关的国际活动。REMCO向国际标准化组织理事会提供技术咨询,为ISO下设各技术委员会提供标准样品制作指南,指导各技术委员会制定国际标准。发达国家也普遍将标准样品研制、复制作为科技研发和标准化活动的重要内容,并通过政府支持与市场化运作并举的方式促进其发展。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我国的标准样品工作,制定标准样品相关政策、法规、规划和制度,组织开展标准样品的研制、复制工作,并对标准样品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样品委员会活动等。国家标准样品被广泛应用于分析仪器校准、分析方法验证和确认、分析数据比对、产品质量评价、检验人员技能水平评定等方面,对科学制定文字标准、贯彻实施文字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开展贸易和质量仲裁、维护贸易公平、保护消费者权益起着重要作用。

比如,茶叶的茶汤滋味和香气是判定茶叶品质的重要因素之一。GB/T 22737-2008《地理标志产品信阳毛尖茶》、GB/T 23776-2009《茶叶感官评审方法》、GB/T 18795-2012《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等文字标准中规定了茶叶分级的技术要求。为配合上述标准的实施,利用高效液相等色谱技术,建立了茶汤汤色光谱指纹图谱与茶叶等级的相关性,并据此研制出GSB 16-3424-2017《信阳毛尖茶指纹图谱分级标准样品》,作为信阳毛尖茶分等定级、质量判定的实物依据,通过未知等级信阳毛尖茶指纹图谱与已知谱图的对比,可以确定未知茶样的等级,对茶叶品质进行较客观的评价。

再如,钻石的颜色(颜色级别和荧光强度)、净度、切工是钻石级别判定的重要因素。GB/T 16554《钻石分级》国家标准中规定了钻石的颜色分级应使用比色石和对比样作为标准样品进行判定,是钻石分级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为了配套该标准实施,制定了GSB 01-1336-2017《钻石色级比色石和荧光强度对比样》,用于钻石色级和荧光强度级别的确定。技术人员可以参照标准样品来检测分级对象(钻石)的颜色和荧光强度,使其分级的结果准确、稳定、有效。

三、标准的分类

我国标准按制定主体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属于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属于市场主体自主制定的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团体标准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制定。企业标准由企业或企业联合制定。

我国标准按实施效力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这种分类只适用于政府制定的标准。强制性标准仅有国家标准一级,本法第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推荐性标准包括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违反强制性标准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采用,即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同时国家将采取一些鼓励和优惠措施,鼓励企业采用推荐性标准。但在有些情况下,推荐性标准的效力会发生转化,必须执行:(1)推荐性标准被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引用,则该推荐性标准具有相应的强制约束力,应当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予以实施。(2)推荐性标准被企业在产品包装、说明书或者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了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必须执行该推荐性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与明示标准不一致的,依据《产品质量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推荐性标准被合同双方作为产品或服务交付的质量依据的,该推荐性标准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执行该推荐性标准,并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