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书证和言词证据之比较——梁某省涉嫌合同诈骗无罪案

按 语:书证和言词证据均属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证据种类。当然,后者的范围较大,它包含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顾名思义,二者各有特殊的表现形式,书证以“书”为本,言词证据用“言”立身。因关于二者的特点、区别的论著可谓汗牛充栋,笔者无意再予“饶舌”,以一具体案例谈谈书证和言词证据在证据能力、证明力方面的区别。

关键词:书证 言词证据 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