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刻认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纲要》作为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法治保障,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将发挥重要作用。《纲要》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建成的关键阶段,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时”正在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加速度”。全面贯彻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大任务。为了切实完成好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深刻认识和理解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

第一,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点在全面,重点在小康。就“全面”而言,我国不仅要实现物质文明的小康,而且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小康;就“小康”而言,实现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更加殷实是小康,实现“五位一体”全面进步、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也是小康。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政府是老百姓打交道最多的国家机关,是老百姓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的国家公器。因此,未来5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没有法治政府的基本建成,就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难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难以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得幸福而有尊严。

第二,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如同车之双轮、鸟之两翼,共同驱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事业滚滚向前。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如同姊妹篇,分别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这两大时代主题进行顶层设计。从一定意义上说,改革是破,法治是立;改革是变,法治是定。改革就是要变旧法、立新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部署了336项改革任务,要求必须到2020年全面完成,以加快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长效机制和制度。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推进力量,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共同提出的艰巨任务和迫切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改革和法治的驱动作用,必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和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使国家和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第三,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确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系统工程,必须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纲举目张,关键在于党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因此,这就要求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的关键环节,率先实现重要突破,早日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