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2017年第4辑(总第242辑)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535字
- 2021-09-17 11:54:18
编辑说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
二、本汇编收集的内容包括:上一个月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另外,还收入了上一个月内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
三、本汇编所收的内容,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每类中按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按1987年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顺序排列;同一行政区域报备两件以上者,按公布时间顺序排列。
四、本汇编每年出版12辑,每月出版1辑。本辑为2017年度第4辑,收入2017年3月份内公布的法律1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3件,行政法规1件,选收国务院文件6件,报国务院备案并经审查予以登记编号的部门规章17件,补收2017年2月份内公布的国务院文件2件,补收司法解释5件,共计35件。
五、本汇编在编辑出版过程中,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以及广大读者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谨致谢意。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