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2017年第4辑(总第242辑)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559字
- 2021-09-17 11:54:26
三、提高市场监管和预警防范能力
(八)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研发运用,强化对违法犯罪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预警,做到事前防范、精准打击。大力推进不同部门间执法监管平台的开放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加强对相关数据信息的整合、分析和研判,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向执法监管部门提供执法办案相关数据信息的制度,加强政企协作,用好用活数据信息资源,为开展执法工作提供支撑。
(九)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一体化信用信息体系,推动信用信息跨部门交换共享。加强信用信息的征集、存储和应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和应用,健全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核、档案管理、抽查考评等制度。建立完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化工程建设,实现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依法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发展社会信用服务机构,鼓励第三方利用信用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