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2017年3月22日 国发〔2017〕22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