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

(2013年5月9日 中发〔2013〕4号)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制定并带头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有力地推动党风政风改进,同时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思想动员、工作准备和行动示范。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前,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总体是好的,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着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特别是有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突出,奢靡之风严重,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求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负责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