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理解与适用

[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否适用《产品质量法》[2]的规定]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范围的,则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建筑法》已经作了规定,并且特别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对该问题作了相应的规范。

▶条文参见

《产品质量法》第2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