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定位 【27】 刑事证据种类 [链接点P14]

关键词仅有口供不能定案专门性问题需鉴定人本人签名数字化形式

考查点 1. 物证: 以外部特征、存在状态和物质属性来证明案件事实。

2. 书证: 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

注意点 书证、物证可能同体。

3. 证人证言: 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注意点 由证人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词是证人证言,而非书证或辩解。

4. 被害人陈述: 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1) 供述 (有罪、罪重), 辩解 (无罪、罪轻);

(2) 重证据, 重调查研究, 不轻信口供;

(3) ________, 没有口供也能定案。

注意点 同案犯在共同犯罪内的事实揭发属于口供, 共同犯罪外的事实揭发属于证人证言。

6. 鉴定意见。

(1) 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_____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书面意见;

(2) ________, 单位公章只能证明鉴定人身份。

7.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1) 主体: 办案人员。

(2) 勘验对象: 场所、物品、尸体; 检查对象:人身; 辨认对象: 物品、文件、尸体、场所、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照片。

(3) 方式: 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等。

8.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 视听资料, 是指以录像、录音或者其他特定高科技设备作为储存载体, 以图像、声音等影音资料或者其他高科技设备所提供的其他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2) 电子数据, 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 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 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①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③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④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以_____记载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 不属于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