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笔记思维导图:刑诉法
- 拓朴法考编著
- 479字
- 2021-09-26 15:58:05
★考点定位 【4】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链接点P4]
关键词 ①有权要求其说明不立案 (立案) 的理由 ②书面纠正意见 ③巡回检察
考查点 1. 立案监督。
公安应立案而不立或不应立案而违法立案的,_________________①, 理由不成立的, 要求立案 (或撤销案件)。
2. 批准逮捕中的监督。
(1) 不该逮捕——不予批准。
(2) 该捕的人没报捕——应建议公安提请批捕, 也可以直接决定逮捕。
3. 审查起诉中的监督。
(1) 需补充侦查的——可要求公安补充侦查,也可自行补充侦查。
(2) 公安遗漏同案犯的——应要求公安补充移送, 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也可直接提起公诉。
4. 审判中的监督。
(1) 对审判过程的监督——在庭审后以检察院整体名义提出______②。
(2) 对审判结果的监督——抗诉。
(3) 死刑复核监督——最高检可向最高院提意见, 最高院应将结果通报最高检。
(4) 对特别程序的监督。
5. 执行监督。
(1) 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 派员临场监督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 对刑罚执行机关收押、监管、对监外执行等进行监督。
注意点 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 可以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设立检察室, 行使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的部分职权, 也可以对上述场所进行____③。
(2) 对执行过程中的刑罚变更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