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设计任务(书)及工程任务文件

主管机关相关工程业务部门针对已通过专家评审和机关审核正式立项的海缆建设项目核准后,下达海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以及该工程有关的任务文件,包括任务名称、实施地点、预算经费等。

其中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是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方案的技术经济文件,是编制设计文件的主要依据。设计任务书是确定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和最高投资限额的决策性文件。部队单位任何投资安排的大型、中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当编报设计任务书。

编制设计任务书,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部队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其工程建设项目的构成范围和总投资,应当以批准的工程建设地点、规模和人员、装备编制为依据。

设计任务书一般由编制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资估算表及附件组成,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可以适当简化。

设计任务书的编制说明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构成范围、可行性研究的概况、结论、问题和建议。

(2)建设目的和依据。

(3)建设地点及征地、拆迁情况。

(4)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任务、投资估算及计算依据。

(5)建设条件。包括地质、水文、地形、气象和水、电、热源、交通、通信及电磁环境等情况。

(6)战术技术、环境保护及外部协作配合条件落实情况和配套项目同步建设情况。

(7)建设工期及组织实施。

(8)要求达到的军事、经济和社会效益及评价。

(9)改建、扩建项目的原有设施、设备利用情况。

(10)自筹工程项目应当说明资金来源情况。

上报设计任务书应当附下列资料:

(1)立项批复。

(2)人员、装备编制表。

(3)工程量计算表、投资估算表以及计算依据。

(4)需要附的其他有关资料。

设计任务书编制工作应当及早进行,并在工程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前办理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设计任务书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组织设计,不得列入年度计划。设计任务书一经批准,其投资估算总额应当作为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不得突破。确需调整建设规模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委托军内外勘察设计等单位编审设计任务书所需费用,列入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