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楚辞篇次问题

楚辞这种文体自战国末年在楚国产生后,至汉代,参与写赋者颇多,作品创作亦呈现出繁荣局面。据《汉书·艺文志》诗赋略中记载,“屈原赋二十五篇,唐勒赋四篇,宋玉赋十六篇……右赋二十家,三百六十一篇”[1]。可知这一时期赋家有二十余家,赋作有三百篇以上。关于《楚辞》结集以及篇目情况,最早可追溯到西汉时,对《楚辞》进行分章的是刘向,他在奉命点校经书时,将《楚辞》分为十六卷。后东汉王逸在刘向的基础上分《楚辞》为十七卷。宋代以前,《楚辞》的篇次有《楚辞章句》篇次与《楚辞释文》篇次两种情况。

一 《楚辞章句》篇次

第一种为宋时通行本王逸著《楚辞章句》篇次,据《郡斋读书志》记载:

楚屈原,名平……乃作《离骚经》以讽,不见省纳。及襄王立,又放之江南,复作《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大招》,自沉汨罗以死。其后,楚宋玉作《九辩》《招魂》,汉贾谊作《惜誓》,淮南小山作《招隐士》,东方朔作《七谏》,严忌作《哀时命》,王褒作《九怀》,刘向作《九叹》……至逸自以为南阳人,与原同土,悼伤之,复作十六卷《章句》,又续为《九思》,取班固二序附之,为十七篇。[2]

由此可知宋时通行本《楚辞章句》十七卷篇次为:《离骚经》第一,《九歌》第二,《天问》第三,《九章》第四,《远游》第五,《卜居》第六,《渔父》第七,《大招》第八,《九辩》第九,《招魂》第十,《惜誓》第十一,《招隐士》第十二,《七谏》第十三,《哀时命》第十四,《九怀》第十五,《九叹》第十六,《九思》第十七。

二 《楚辞释文》篇次

第二种为《楚辞释文》篇次,据余嘉锡考证,《楚辞释文》作者当为南唐王勉。[3]又据《直斋书录解题》,洪兴祖在吴郡得到古本《楚辞释文》,“其篇次不与今本同……释文亦首《离骚》,次《九辩》,而后《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招隐士》《招魂》《九怀》《七谏》《九叹》《哀时命》《惜誓》《大招》《九思》。”[4]

可知《楚辞释文》篇次情况是:《离骚》第一,《九辩》第二,《九歌》第三,《天问》第四,《九章》第五,《远游》第六,《卜居》第七,《渔父》第八,《招隐士》第九,《招魂》第十,《九怀》第十一,《七谏》第十二,《九叹》第十三,《哀时命》第十四,《惜誓》第十五,《大招》第十六,《九思》第十七。比较可得,《楚辞释文》篇目内容及数目与当时通行王逸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次序,《楚辞释文》将《九辩》置于《离骚》后《九歌》前,将《大招》置于《惜誓》与《九思》之间。陈振孙指出,《楚辞》中《九叹》《九思》或为后人所加,“《楚辞》刘向所集,王逸所注,而《九叹》、《九思》亦列其中。盖后人所益也欤”[5]。《九叹》《九思》篇是否为后人增加,陈氏也不敢肯定。可以确知,直到宋代,这两种篇次中都有《九叹》《九思》两篇。

三 《楚辞》篇次考辨

朱熹曰:“洪氏又云:‘今本《九辩》第八,而《释文》以为第二。’盖《释文》乃依古本,而后人始以作者先后次叙之,然不言其何时何人也。今按天圣十年陈说之《序》,以为旧本篇第混并,首尾差互,乃考其人之先后,重定其篇。然则今本说之所定也欤?”[6]朱熹引用洪兴祖之言及陈说之《序》,以为王逸旧本篇次乃经过后人改动,但不知何人何时所改,不知是否是陈说之改定。《四库提要》称王逸本与《楚辞释文》确实不同,若“必谓《释文》为旧本,亦未可信,姑存其说,可也”[7]。汤炳正认为,《楚辞释文》的篇次乃与古本王逸注本篇次相同,王逸注本篇次经人改动,方才呈现出今天所见状态,“从汉代到唐代,原本《楚辞章句》的篇次,跟《楚辞释文》是相同的;而唐到宋初,则新旧两本并行,宋以来则新本通行古本完全失传”[8]。《楚辞释文》篇次极为混乱,《楚辞》编纂非出自一人之手,也非同一个朝代,若以《楚辞释文》本为古本也未尝不可,其篇次呈现混乱状态也就不足为奇,正因为《释文》篇次杂乱,宋代以来,这一篇次逐渐被通行本篇次所代替。

至洪兴祖作《楚辞补注》时,篇目及次序安排皆从当时所见王逸本,同时又将《楚辞释文》次序注出。朱熹《楚辞集注》篇次是在当时通行的王逸《楚辞章句》、洪兴祖《楚辞补注》本基础上,遵循性情与义理兼得之原则,对《楚辞》篇目做了局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