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证券机构概述

一 证券机构的概念

所谓证券机构是指在证券市场中,为证券发行、交易提供媒介服务的机构。证券机构是随证券市场的形成、完善,并随证券市场中证券发行、交易各方的需求而不断出现、发展而来。如证券市场初期阶段,只有证券交易所的雏形,而随着证券交易的普遍化,使得许多并不具有证券专业知识的个人和公司企业也参与到证券交易中来,这就需要证券中介服务提供专业的证券咨询和证券交易服务等。而为满足发行、交易的客户的更高需求,也推动了证券机构的类型、组织机构、证券交易服务运作模式寻求不断地更新和完善。因此,从一定证券市场的发展来看,证券机构起着不可或缺的桥梁甚至是主动作用。

当然随着证券机构的不断发展,作为专业的服务机构,证券机构的日常运作行为和服务规则必然会对信息不对称的交易一方产生损害,而宏观上对整个证券市场产生损害,因此证券机构的设立、经营规则和日常经营行为必须纳入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中。

二 证券机构的特征

(一)证券机构需依法设立

为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证券机构的设立需经法定机关审批或特许设立。证券机构的设立需符合证券法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证券机构除应符合设立的条件外,还需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的审批,方能取得经营许可;持经营许可证照才能申请工商登记,完成设立,如证券公司。另外一些证券机构如证券交易所则采取的是特许设立。

(二)证券机构的服务中介功能

证券机构的基本作用在于或者证券机构通过向投资者提供集中竞价,或提供融资融券业务,或者向证券发行人提供辅导,辅助其发行证券等,因此,证券机构存在的基本价值在于其服务中介功能。当然随着证券业的不断发展,在法律的特别授权下,一些证券机构也发挥着监管的功能,如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市场可以实施停牌停市的监管。

三 证券机构的类型

根据证券机构的作用不同可以将证券机构分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上述证券机构将在以下几节分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