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洛扎县基层社会治理的历史考察

社会治理是政权、组织实施的一项基本活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社会治理的水平和能力差别极大。2013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在此背景下,对于西藏的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社会治理,进行个案性的纵向分析考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章所要考察的对象是洛扎县,所谈的基层社会治理时间上限为西藏和平解放。

洛扎县是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的一个边境县,地处喜马拉雅山脉腹心区,海拔高度在2310—7538米之间,县城洛扎镇(或称嘎波镇)海拔高度为3800米。全县面积503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2万亩,草场面积333万亩,森林面积135万亩。2013年年底,全县6305户2万多人,下辖洛扎镇、拉康镇、色乡、扎日乡、边巴乡、生格乡、拉郊乡2镇5乡,设有26个村(居)委会。洛扎县与不丹王国接壤,边境线长240公里,传统通外山口8个,控制薄弱地区1个(拉郊乡白玉地区),因为中国与不丹国没有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3处传统性的边贸市场,都是民间性的,其中只有1处有一定的市场规模、相对规范运作的边贸市场,没有设立对外贸易口岸。

吐蕃王朝时期的西藏实行准军事化的社会管理,以“茹”(翼)为大的设置单位,洛扎地方就是其中“约茹”下辖的一个千户地。吐蕃王朝解体后,西藏地区进入地方势力割据的时期,一直持续到萨迦地方政权归顺元朝时期。元朝在卫(所谓前藏)藏(所谓后藏)划分了十三个万户,其中前藏设立有六个万户,后藏设立有六个万户,前后藏之间设立了羊卓万户,洛扎地方则属于羊卓万户府管辖。帕竹地方政权时期,在西藏的核心地带推广实行宗谿制度,洛扎一带出现了多宗、生格、拉康、达玛等宗谿[1],一直延续下来。20世纪初期,西藏地方政府陆续设立大体相当于现在的行政公署的机构,这时,洛扎一带的三个宗谿属于洛卡(山南)基巧管理。这种管理架构一直延续到西藏和平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