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走上集体化道路的人民公社时期

人民公社时期整体上走的是一条准军事化的、集中度很高的农牧业经济组织管理和分配模式。在人民公社制度下,土地在法律上归社员集体所有,社员按照所取得的工分及家庭人口数参与分配,生产资料从个体所有制转变为集体所有制。

这时县辖区的组织结构仍然保留,区下为公社。与内地有所区别的是,西藏地区的公社管理体制,不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而是实行两级管理体制,没有生产大队这一层级。乡党支部也随之改称为公社党支部,公社逐步建立起革命委员会管理机构。

1964年8月29日,中央发出《关于在西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复示》,同意进行人民公社试点。洛扎县地处边境地区,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在时间上要比腹心县晚一些。1967年全县在拉隆乡进行公社试点。试点分了两批,吉德公社就是1968年第二批试点办的公社。

1968年3月10日,门当乡办社工作结束,改建为红旗公社。

小资料:红旗公社办社工作总结

最高指示: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在社会经济制度发生根本变革的时期尤其这样。

红旗公社3月10日正式成立。经历了一个半月的建社时间:第一阶段——宣传贯彻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大学老三篇,开展斗私批修;第二阶段——学习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和关于阶级斗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等有关语录,研究讨论政策问题,处理私有制;第三阶段——按毛主席教导,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社管理委员会,制定一些制度,处理了若干具体问题。包括生产商品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具体问题处理办法,把原有的代销点扩大为公社的供销社,选派半脱产干部,对改造门当地区的投机倒把行为,让社会主义商业占领阵地奠定了基础。

全公社入社113户,占总户数的81.1%和应入社户数的88.2%,下分5个生产队,最大的队为32户,最小的18户。入社土地1193.17克(不含自留地24.6克,不含公共垦荒地632克),牲口入社:耕牛136头,毛驴136头,黄牛41头,马28匹;农具入社:铡刀25个,枷锁30个,步犁103部(大部分是由互助组公共财产转来),筛子35个,麻袋742条。

社外15户(不含代理人10户),社建成后,我们帮助他们已建立4个互助组。

(资料来源:摘自县档案馆1968年3月14日《红旗公社办社工作总结》)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制度,即公社既是基层政权机关,也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中所有权主体和管理机关;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农村、农业和农民管理体系,整合了农村社会的需求,包括乡村水利、医疗、救济、农业技术和教育等。这些社会公共服务依托于人民公社这个社会结构发挥作用。

进入“文化大革命”时期后,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西藏的县一级基层治理结构进行过一些调整,县党委、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调整为县革命委员会的一元化领导机制,在县革委会中设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就洛扎县来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于1970年3月7日,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立于当年10月。比自治区相应机构设置晚两年。

到了1972年,恢复成立县一级党委,当年3月,中共洛扎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自此改为县委、革委合署办公的组织形式。1977年7月,中共洛扎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1977年11月,洛扎县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洛扎县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1974年8月,成立了贫下中农(牧)协会,1980年撤销。此类协会,在那个时代曾经发挥了比较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

从民主改革开始,历史上没有或极少的(为少数人服务的)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开始兴起,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1968年1月13—26日,洛扎县举办针灸训练班,编印了藏文《人体生理解剖学》《针灸学》(附图谱)讲义,边教边看课本边实践。

开展群众性政治教育活动或者说“运动”,是那个时代社会管理中一种普遍的形式。

1963年年底,西藏工委提出,在西藏普遍开展阶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前途教育等三大教育运动。1964年上半年,包括洛扎县在内的山南地区开始试点。所谓三大教育,具体来说:阶级教育就是提高群众反农奴主阶级复辟的斗争觉悟,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爱国主义教育实际上也是阶级教育,不爱作为主体的95%的劳动人民,就谈不上爱国爱民族,如果打着所谓爱国爱民族的招牌,实质是爱统治压迫阶级、爱少数人。社会主义前途教育,就是认清发展西藏生产的方向问题、道路问题,社会主义国家是劳动人民集体的和全民的所有制经济。从教育内容,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时期社会管理中重点关注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