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秦汉简牍书法众美兼具

在人类文明史上,有所谓“轴心时代”之说,如果书法史上也有这么一个时代的话,这个“轴心时代”只能是秦汉时期。秦汉书法上承篆籀,下启隶、楷、行、草,先是解散篆法、演成隶体,继而催生楷、行、草三体,而后世的书法学习和研究,大多是围绕“秦汉书法”这个“轴心”发展的。诚然,秦汉以后的书法各有所长,有的比秦汉书法更加精致,如晋、唐时期楷、行、草就是如此,但它们都萌芽于且胎息于秦汉,在秦汉书法中汲取成长的营养。这样说来,把秦汉看作中国书法的“轴心时代”似无不妥。

在审美上,秦汉书法最为突出的特点有:气韵生动、古朴自然、庄重正大、礼仪美备、气象浑穆。

(一)气韵生动

在中国书法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时代的书法能够像秦汉书法那样给人一种生龙活虎的感觉,也就是说,“生动”是秦汉书法为后世难以企及的审美特征之一。后世书法也强调“生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很生动,但是与秦汉书法相比就显得活力不足了。秦汉书法略带野性的生命张扬,虽然也包含了礼仪规范,但这些约束都是粗线条的,为原始生命力的张扬留下了巨大的空间,在原则性的基础上保留了极大的灵活性。

秦代是个专制的社会,作为官方书体的“小篆”具有高度的封闭性、规范性,将生命的力量牢牢地束缚在规范的形式中。但是,在非官方书体或“羽檄交驰”的战乱时代所写的书体中,生命的活力依然在不断地突破固有的形式,到处散发出灿烂的光彩。秦书有八体,除了小篆之外,均极活泼。像“里耶秦简”“睡虎地秦简”“岳麓书院馆藏秦简”,虽也受到“小篆”字形、笔法的制约,但却时时突破这种制约,表现出生命的强力,表现出内容突破形式时的精神张扬。

到了汉代,社会相对开明,在专制的力量控制不了的地方,人们不断地创造着新的、富有生命力的书法形式。首先,在两汉期间,隶、楷、行、草四体生成,创造活力高度张扬。其次,这些书体的书写中所表现出的自由程度,是此前此后的时代所难以比拟的。居延汉简中《死驹劾状》《侯粟君所责寇恩事》《甲渠候官文书》《推辟书》《官府文书》,马圈湾汉简中《天凤四年》《地皇三年》等简牍,莫不显示出一种狂野、豪放、大开大合的书法风格,向人们展示着一个战斗如火如荼的年代。从这些简牍书法中,可以看到强力的书法精神不断冲破固有的形式。先是冲破了小篆的形式发展成隶书,接着又冲破了隶书的形式发展成草书、行书和楷书,其用笔狂野、张扬、率意,遵守大的规矩而没有死板的形式,是一种活生生的、左冲右突的力量。

它是生命力量的绽放和高扬,是不断在前进中创造新的书法形式的酣畅淋漓的艺术表达,其艺术效果就是“生动”,是“气韵”的弥散。归根结底,它是生命力量的绽放。

(二)古朴自然

秦汉书法还不具备后世书法的精巧形式,所以有“古质而今妍”的说法。这种观点将“二王书法”及其以后的书法称为“妍”,是说它流美、精巧、雅致;将“二王书法”及其以前的书法称为“质”,是说它古拙、质朴、相对粗放。一般来说,“粗放”是艺术技巧不成熟的表现,因此,人们追求“妍媚”,但是“过犹不及”,过于“妍媚”又会变成“纤巧”。换言之,“过于粗放”和“过于妍媚”都是一种缺陷,“中和”才是传统书法的主流审美理想。王羲之的书法精巧,但还不至于“纤巧”,韩愈已经有“羲之俗书趁姿媚”的讥嘲,而董其昌、赵孟頫的书法纤巧,康有为就嫌它们太弱。“粗放”到了“粗野”的程度不行,“妍媚”到了“纤巧”的程度也不行,这是传统的主流观点。在秦汉简牍书法中,过于粗放者有之,过于纤巧者很少,大多数是文质兼具的。有时候,部分作品给人一种“质胜于文”的感觉,但更多的是“文质彬彬”、文质互映的。换言之,秦汉书法“古质”,但不是“质木无文”的,是朴素的而不是粗野的。

除了“古朴”之外,秦汉书法的另一个重要审美特征是“自然”,这一点在简牍墨迹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写字的时候不造作、不求纤巧,风格就比较“自然”。这一点不难理解。

(三)庄重正大

秦汉书法不求精巧,但不是没有规矩,相反,大的规矩和原则无时不在,只是它们不像后世那样精巧细致而是“粗线条”和“大原则”罢了,这正“合适”。秦代的小篆,无论从笔法还是从结构上看,规矩都是很严的,但是它们概括、一致,却不烦琐。所以,相应的作品形式正大而庄重。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礼仪精神贯穿于社会的方方面面,在书法中也是如此。但是,汉代隶书不求“精巧”,仅有大的规范,结构平稳端正与参差变化兼具,并不在笔画端点处斤斤计较,所以,也是庄重正大的。

(四)礼仪美备

无论是秦代小篆还是汉代隶书,都讲究“规范”和“法度”,这一点突出表现在形式的统一上。

秦代小篆在笔法上采取了统一的形式,相应的,“笔画”的形式也是高度统一的,完全由“直笔”“中锋”书写,所以笔画匀称。在结构上,秦小篆形体大小一致、左右对称、整体均衡。这些都是“礼仪美备”,即“法度”和“规范”比较完善和一致的结果。

汉代隶书是多元的,有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在早期,汉隶的法度和规范不太明确,一直在生成和建设的过程中,但是到了东汉,其“规范”和“法度”逐渐确立并成熟。目前所见的《礼器碑》《乙瑛碑》《史晨碑》等庙堂隶书,无不法度完备,雍容典雅,与汉代这个“礼仪之邦”高度匹配。所以,隶书的规范形式,也是汉代礼法精神的恰当表现。

也就是说,秦汉书法,过渡期的“礼仪”并不完备,但不是没有“礼仪”,只是处在“礼仪”建设的过程中。到了秦篆、汉隶成熟的时候,均成为“礼仪美备”之书,有完善的规范和法度。我们说秦汉书法“礼仪美备”,主要是针对其成熟书体而言的,与承认过渡期书体的“礼仪”即法度和规范处于不完备的生成和建设期并不矛盾。

(五)气象浑穆

从审美形态及其感受看,秦汉书法是“气象浑穆”的。作为一种审美形态,“气象”是中国古典美学中的重要范畴,概括的是精神的感性形式之一。当阴阳二气处于和谐的状态时,就会表现出浑穆的中和气象,是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协调统一的审美形态。秦汉书法的“质”(精神)与“文”(表现形式)相得益彰,阳刚与阴柔兼济、相辅相成,所以,经常给人一种浑穆的感觉。一方面,这股气“大”而“刚”,另一方面,又是灌注在具有“法度”和“规范”的形式中的精神,气盛言宜,浑然如一。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秦汉堪称中国书法史上的“轴心时代”,有几个重要的表现。第一,这是篆书向隶书过渡、隶书成体的时期,也是草、行、楷体从萌芽到成熟的时期;到汉末,楷、行、草三体书法形成,中国书法的五种基本书体已经齐备。第二,继1908年罗振玉、王国维开始关注简牍书法和20世纪30年代楚简大量出土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考古工作者发掘出大量的秦汉简牍,为深入研究中国书法的源流分合与发展变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第三,简牍书法墨迹不但补足了书体研究的历史缺环,还具有笔法清楚、书体齐备、风格多样等特点。以上三点,都有利于书法的研究和教学。


[1] 王国维:《王国维考古学文辑》,凤凰出版社2008年版,第87页。

[2] 沈尹默:《沈尹默讲授书法》,王立翔编,上海书画出版社2013年版,第89、90页。

[3] 上海书画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室选编、校点:《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版,第361页。

[4] (清)冯武:《书法正传》卷十《钝吟书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八“艺术类书画之属”。

[5] 启功:《启功丛稿·艺论卷》,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8、103页。

[6] 马铭骏、刘兆彬:《透过刀锋看笔锋——“剥离—还原法”在学碑过程中的运用》,《文艺生活》2012年第9期。

[7] 刘凤山:《隶变研究》,博士学位论文,首都师范大学,2006年。

[8] (宋)陈思:《书苑菁华》卷十六,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八“艺术类书画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