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
利建侯行師
屯之時,九五屯膏而初九爲濟屯之主,故爲「利建侯」。豫之時,六五「貞疾」而九四爲「由豫」之主,故亦爲「利建侯行師」。由我而豫,非「建侯」乎?朋盍而濟,非「行師」乎?屯之初,豫之四,皆震之初爻,主器之長子也,故皆有「建侯」之象。屯「動乎險中」,故爲「建侯而不寧」,坎爲憂,故曰「不寧」。豫「順以動」,故爲「利建侯行師」,坤爲衆,故曰「師」。
剛應而志行
九四一剛言應,猶小畜六四一柔言「柔得位而上下應之」也。「剛應」即「朋盍簪」,「志行」即「志大行」也。
刑罰清
「刑罰清而民服」,非謂簡省刑罰以悦民也,言順理之事,不煩刑罰而民自服,如日月四時无裁抑之者,而其數自不相過,其氣自无差忒,皆「順動」之驗也。
時義 時用
豫、隨、遯、姤、旅,皆若淺事而有深意,故曰:「時義大矣哉」,欲人之思之也。坎[1]、睽、蹇,皆非美事而聖人有時而用之,故曰:「時用大矣哉」,欲人之别之也。頤、大過、解、革,皆大事大變也,故曰:「時大矣哉」,欲人之謹之也。人死於過而生於頤,頤受六十四卦之終氣,故頤、大過之時與解、革同其「大」也。
大象
豫之大象言「作樂」者,凡豫多不善,遊豫、逸豫、怠豫、戲豫,皆非君子所尚。惟樂者,先王之所以飾喜也。以此爲豫,與天地祖考同其樂,則无惡於豫矣。然樂亦有鄭、衛,故必曰「崇德」,明非淫樂也。曰「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明非自娱也。聖人之爲豫慮可謂深矣!「崇德」猶章德也,説文曰「作樂之盛稱殷」,「崇」與「殷」皆盛大之意。
雷 樂
雷出乎地而奮乎上,樂作乎下而薦乎上,其義一也。「作樂崇德」皆下之順事也,薦上帝「配祖考」,皆所以感動乎上也。
六二 六三
凡物之兩閒爲介,介所以分也。許氏説文曰:「介,分畫也。」當豫之時,五弱四强,人莫能分,六二辨於去就之分,如介於石閒,斷然易識,不待事成,故「吉」,「終日」謂成事也。六三介於狐疑之地,既上視而不能去,又遲回而不能就,故多「悔」。二爻之相反,中正與不中正而已。中正之人則能早辨,故曰:「以中正也」。不中不正之人則不能自决,故曰:「位不當也」。
六二 六五
二「貞吉」,五「貞疾」者,二正而五不正也。貞於正,故雖違衆而吉。貞於不正,是貞於「疾」也,「疾」可貞乎?君弱臣强,是在疾證爲陽虚而陰實,雖久而不亡[2],何樂之有?然而君昏於上,臣治於下,臣尚戴君,天命未改,中位未亡,謂之「疾」可也,謂之「死」不可也,此其平王之後、桓文之時乎?
初六 六三
九四,豫之主也,天下之豫由我致之,猶急於朋合,不敢有自矜自怠之意。初六,小人也,見己之應爲主於上,即矜誇自鳴,其志已極,能无及乎?六三見四之得志,仰而慕之,已爲可悔,又不决然從四,徘徊觀望,以自後於朋合之時,則又可悔之甚者也。「有」字即古文「又」字,古周易「又」多作「有」。大抵人之常情,居豫之時,不矜則怠,是以禍亂相尋,倚伏不休,抑亦先覺者是賢乎?則六二其人也。以往事驗之,初六則弦、黄之恃齊以爲豫者也,六三則曹、衛之慢晉而自豫者也,六二則微子之去、箕子之留、比干之死,分義所在,坦然明白於殷周未判之先,中庸所謂「前定」之「豫」也,非中正之人,其孰能之?
謙九三 豫九四
謙之九三,伊尹、周公之事也,書曰「臣罔以寵利居成功」,記曰「有庇民之大德,有事君之小心」[3],即易之「勞謙」也。豫之九四,齊桓、晉文之事也,首止之會,踐土之盟,即易之「由豫」也。
勿疑朋盍簪
「勿疑朋盍簪」,按釋文「簪」字或爲「撍」,或爲「寁」,音或爲「子甘反」,或爲「子感反」,其訓皆爲「速也」「疾也」。王弼作易傳,盡廢先儒之説,獨「簪」字仍訓爲「疾」,蓋古訓有不可易者,此類是也。豫之時,上下怠慢,治之之法以齊速爲上,故二以「不終日」得「吉」,三以「遲有悔」,九四以大賢之資,居可爲之位,仗陽剛而履柔順,爲上下衆陰之所宗仰,所宜速合群類以扶王室,豈可更有疑緩之心,以滋其怠哉?孔子曰:「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此正豫之九四也。聖人導之以「大有得」,勉之以「勿疑」而速合,其愛天下切矣。管仲曰:「宴安鴆毒,不可懷也」,姜氏[4]曰:「懷與安,實敗名」,皆明於「由豫」之機者歟?三四居上下之交,故兩爻皆有遲疑之戒。
上六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成」者,極也,豫極則昏,故曰「冥豫成」。豫之反爲謙,謙則无豫怠之咎,上之變爲晉,晉則无冥暗之咎,故曰「有渝无咎」。凡言「渝」者,皆當以變卦觀之。
六爻
初六悦樂之豫也,六二先事之豫也,六三猶豫也,上六逸豫也,諸爻豫義各自不同,然皆因九四而生,故九四爲豫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