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调查报告:色达县卷
- 王延中主编
- 2454字
- 2021-10-30 02:16:12
第二节 游牧民定居行动
一 缘起
富民安康工程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是省委省政府为促进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牧区的一场深刻变革。2008年9月上旬,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在甘孜州检查指导工作期间提出了在藏区实施牧民定居计划的构想。10月10日,在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工作动员和部署大会上,四川省委、省政府提出:要以解决民生为重点,大力推进富民安康工程,在全省藏区牧区大规模开展牧民新村建设,实施帐篷新生活行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家家有固定房、户户有新帐篷、村村有活动中心,使每个牧民定居新村逐步达到“五通三有一中心”,即通路、通电、通水、通广电、通通信,有定居房、有学校、有医疗卫生室,配套综合服务活动中心,达到牧民居住条件和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有较大提升、畜牧业经济有新发展的目标,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牧区。
四川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主要包括牧民定居点建设、帐篷新生活、牲畜棚圈、牲畜暖圈、贮草棚等生产设施建设以及村民活动中心、学校、卫生室和饮水、电力、交通、通信、广播电视等配套设施建设,旨在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牧区。
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坚持“政府引导、牧民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一是建设牧民定居点。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或交通沿线相对集中建设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牧民定居新村,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牧民统一新建、改建住房,引导牧民集中居住。原则上1个村建设1个定居点,特殊情况可规划建设1个中心定居点及2—3个一般定居点。二是推广“帐篷新生活”。组织生产厂家开发设计适宜高寒地区使用的帐篷及生活设施用品,政府给予适当补助,鼓励牧民群众购买,改善牧民野外生产时的生活条件。三是建设村民活动中心。在牧民定居点新建综合配套的村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村级小学、村级卫生室、村级组织统一共用办公场所和科技文化服务设施。
牧民定居行动计划从2009年起正式实施,至201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在4年内,整合各方资金和利用相关政策资源,通过政府统一规划设计、公共财政支持、牧民群众自建,全省财政拟投入资金50亿元,让47.3万牧民告别游牧生活,基本解决现有未定居牧民和简陋住房牧民的定居问题。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由州、县政府负责,采取政府统一规划设计、公共财政支持、牧民群众自建的方式进行。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按每人平均1万元标准安排补助,主要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按每户1万元奖励自建住房的牧民。公共基础设施以政府投入为主,牧民住房以牧民投入为主、信贷扶持和政府以奖代补相结合的激励办法。
二 进展与成效
2009年游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实施以来,色达县遵循“住房外观特色化、内部设施现代化、外部环境优美化、公共服务均衡化”标准规范建设,坚持“三打破、三提高”丰富定居点布局的层次感和多样性,全力破解“四难”问题,保证了牧民定居行动计划任务圆满完成。
按照《色达县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实施规划》,色达县在规划实施期建设6919户牧民定居房,惠及29472人,新建112个定居点、107个村民活动中心以及配套定居点的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2009—2012年,实际建成定居房6992户,其中新建5732户,改扩建512户,插花安置748户,超额完成73户,29506人实现定居,超34人。
在定居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通过二村或三村联建方式,新建200平方米以上村级活动室70个,加上原有土木结构村级党员活动室10个和流动帐篷党员活动室19个,实现110个行政村、112个定居点村民活动中心功能全覆盖。新建67个活动中心配齐村“两委”办公室、远程教育室、文化广电室、农牧科技服务室、调解室、卫生室、警务室、会议室,并建有厕所、围墙、大门,各功能室标示齐全,制度完善,村务公开栏规范,部分活动中心配齐了设施设备和商贸网点。新建二完小1所、幼儿园6所,改扩建14所中心校,覆盖39个定居点。新建定居点连接路63条562.07千米、桥梁9座,点内道路23条55.16千米,入户路17.9千米,63个定居点与通村公路实现连接。建成水井253口、管饮9处14.7千米、防河堤和泄洪沟各1处,覆盖78个定居点。建成70.5千米电力线路及相应台区,27个定居点受益。新建11处移动基站,覆盖公路沿线定居点。发放广播电视村村通设备和村级广播系统10600套、村级文化广电设备34套,覆盖全部6992户牧民定居点。建成垃圾收集点57个、公厕88个,安装太阳能路灯402盏,示范性地在色柯镇姑咱二村、约若二村,塔子乡嘎青、克果乡康确多、洛若乡甲修等定居点实施了一批供排水、环境整治、太阳能淋浴房、绿化等项目。
2010年,7319套帐篷及配套设施“九大件”全部按时发放给牧民群众手中,牧户自筹资金731.9万元及时足额收齐并上缴州财政;2011年,部队帮助免费运输的新型帐篷6919顶(套),及时发放至每一户定居牧民,县上自行运输的19顶村“两委”办公用帐篷全部发放到位。
在资金管理方面,色达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了《色达县牧民定居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县财政、发改、监察、审计四部门制定了《牧定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牧定资金预拨管理办法》和《牧定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对牧民定居行动计划资金由县财政局建立专户,全县6919户牧定建设任务按6.5万元/户补助标准计算,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由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单位组成资金监管责任小组,专门负责牧定项目及其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色达县财政在自身收入十分拮据的情况下通过整合资金保证了贷款担保基金、木材补贴、帐篷新生活补贴、边远地区运输补贴等配套项目的支出和兑付。
经过4年努力,色达县的牧民定居工程按照规模适度、档次适中、功能优化、民族特色的要求,通过定居新村建设和牧民帐篷新生活行动,配套加强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卫生、广电事业,已经实现了“家家有固定房、户户有新帐篷、村村有活动中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