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五通”/互联互通

34.政策沟通

——内涵与意义

“一带一路”是中国为解决全球治理问题而提供的中国方案和中国经验,也是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政策沟通贯穿于“一带一路”谋求共识、弥合分歧、化解矛盾、共同发展的整个过程,也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保障。

政策沟通是一个建立政治互信、推动战略对接、完成制度融合、实现经济共赢的国家间互动过程。“一带一路”作为全球性的发展倡议,参与建设的国家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宗教信仰等诸多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形成政治互信、达成合作发展的共识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在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之未有之大变局,逆全球化态势明显上升之际,通过不同层次的对话机制和制度安排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保持良性沟通,充分尊重不同国家的发展特点、发展阶段,在不断的思想碰撞和政策协商中弥合分歧,促成各参与国形成趋向基本一致的战略、决策、政策和规则,以寻求发展的最大公约数。

——实施进展

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成功搭建了以高峰论坛为引领、以多双边合作机制为支撑的“一带一路”复合型国际合作架构,并在此框架下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充分沟通协调,不断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战略对接、规划对接、机制平台对接和项目对接,在凝聚发展共识、形成建设合力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一是多边框架不断完善。近年来,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政府间合作文件的国家和国际组织数量逐年增加,“一带一路”建设合作范围逐步向非洲、拉美、南太、西欧等地区拓展。2019年,中国先后与巴巴多斯、意大利、卢森堡、牙买加、秘鲁、瑞士等15个国家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截至2020年1月底,中国已经同138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范围从亚欧大陆逐步拓展到非洲、拉美、南太、西欧等地区。特别地,部分西方发达国家对“一带一路”建设态度发生了转变,“一带一路”建设在西欧方向取得突破性进展。2019年3月,意大利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成为G7国家中首个加入“一带一路”的国家;之后不到两个月时间内,卢森堡和瑞士相继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此外德国、法国等部分欧洲国家也表达出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意愿。“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为世界提供的公共产品,正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共识及国际合作平台。

二是顶层设计不断深化。“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成功举办两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一带一路”建设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17年5月,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成功召开,标志着“一带一路”建设框架下最高规格的官方国际对话机制建立。2019年4月,中国又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并发布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报告,全面反映了“一带一路”建设的进展状况。此次会议无论人数规模、参与国家、会议内容还是最终成果都远超首届,向各方传递出合力加强“一带一路”地方合作、携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积极信号。另外,自2018年以来,中拉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先后召开,分别形成系列重要成果文件。

三是首脑外交发挥引领作用。中国率先推动“一带一路”政策沟通,通过大国外交促成沿线国家的政策协调,不断增进政治互信,达成合作新共识,打造命运共同体。自2017年6月以来,习近平先后出访俄罗斯、越南、老挝、塞内加尔、太平洋岛国、菲律宾等国家和地区,接待来华访问的卢森堡、巴拿马、奥地利、所罗门群岛等国家和地区的领导人,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相关发展战略的对接以及双边合作文件的签署等方面工作亲力亲为。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达成共建“一带一路”重要共识,中国与28个非洲国家和非洲联盟签订了“一带一路”政府间谅解备忘录,彰显了中国推动更高水平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信心和决心、责任和担当。

四是政策实施成效显著。先期政策沟通成果正在稳步落地,加快推动新一轮规划对接与项目对接。自2013年以来,“一带一路”倡议先后与哈萨克斯坦的“光明之路”、蒙古的“草原之路”、越南的“两廊一圈”、东盟的《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非洲联盟的《2063年议程》、欧盟的“欧亚互联互通战略”等国家和地区组织的发展规划有效对接,形成了促进互联互通、支持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合力。2019年以来中国又进一步与塞尔维亚、吉布提、蒙古、莫桑比克、埃塞俄比亚、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家以及非洲联盟、联合国人居署、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或行动计划;与老挝、缅甸、印度尼西亚签署相关经济走廊合作规划。截至2019年,中国共与近20个国家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共同编制并签署了合作规划或行动计划,明确了中国与相关国家合作的具体内容、资金来源和实施机制,商定了双方重点合作项目,为推动中国与相关国家项目对接及务实合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五是专业领域合作有序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与埃及、老挝、沙特阿拉伯、塞尔维亚、泰国、土耳其、阿联酋等国家共同发起《“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与16个国家签署加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合作文件。中国发布《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与4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85份标准化合作协议。“一带一路”税收合作长效机制日趋成熟,中国组织召开“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会议,发布《阿斯塔纳“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倡议》,税收协定合作网络延伸至111个国家和地区。中国与49个沿线国家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务实合作的联合声明》。中国组织召开“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发布《“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共同主席声明》。另外,中国还组织召开“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18个国家联合宣布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中国还发布《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等。为建立健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妥善化解纠纷,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中国还推动建立了国际商事法庭和“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本条执笔:沈铭辉、李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