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贸易畅通

——概念

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贸易合作一直是各参与国都极为重视的核心内容之一。在2019年4月发布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中也提到“我们决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期待进一步开放市场,反对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和其他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措施。我们强调世贸组织协定中‘特殊与差别待遇’的重要性”。[4]中国希望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与其他各国共同研究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进一步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一带一路”建设通过构建开放的经济,确保参与国家之间能够自由和包容地进行贸易,维护和促进开放、非歧视和公正的、以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一带一路”建设重视通关便利化,鼓励有关部门在边境清关、海关互助、信息共享、精简海关和过境手续等方面增进合作。“一带一路”也鼓励有关便利化措施符合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同时辅之以打击非法贸易和欺诈等有效的边境管控措施。

为了不断深化“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及便利化,中国将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与参与国家共同建设自由贸易网络体系,进一步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共同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透明度,降低非关税壁垒,提高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共同拓宽贸易领域,优化贸易结构,挖掘贸易新增长点,促进贸易平衡;把投资和贸易有机结合起来,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通过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扩大进口海外商品,同时构建多边公共平台,让世界各国企业参与展览,提供增加交流与经济合作的机会;共同优化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和服务链,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产业互补、互动与互助;共同探索新的开放开发之路,形成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除此之外,中国也将与有意愿的国家共同建立经贸产业合作区,以产业园区的方式推进国际制造业合作。

——现实意义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中提到,“我们始于这样一个信念:互联互通有利于推动增长及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商品和服务贸易、带动投资、创造就业机会、增进人文交流,在开放、包容和透明的基础上推动构建全球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将为各方带来机遇”。[5]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之间的贸易畅通符合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发展中国的现实发展需求。中国与“一带一路”参与国家有必要凭借自身资源禀赋,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加强双边和多边经贸合作,实现贸易便利化与投资自由化,使得生产要素在区域内实现最佳配置。

从国际格局演变看,共建“一带一路”,畅通各国之间的贸易是应对当前世界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的重要选择。全球范围内贸易与投资保护主义事件不断发生,不利于各国通过发展贸易来实现经济持续增长。面对贸易保护主义,跨国公司的大规模海外投资与贸易受到较为严峻的考验。在当前全球经济增长动力不足的背景下,有必要在尊重各国发展目标的同时,推动更具活力、更加包容、更可持续的经济全球化,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抵制保护主义。中国坚定不移地拥护经济全球化,通过贸易的互联互通,不断探索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措施,促进全球贸易增长与经济的全面复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坚定地支持多边主义和多边贸易体制,推行自由贸易和投资,为世界经济复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中国与周边国家需要加强彼此之间的贸易畅通,不断挖掘双边与多边贸易潜力,提升整体贸易规模与水平。

——实施进展

第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014—2019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规模累计超过44万亿元,年均增长达到6.1%,中国已经成为沿线25个国家最大的贸易伙伴。其中,2019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值达到9.27万亿元,占进出口总值约30%。

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截至2019年年底,中国海关已经与15个经济体的42个国家(地区)签订了AEO互认安排,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居全球首位,其中包括1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和应用场景,与25个部委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提供货物申报、税费支付等16大类近600项企业服务事项。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积极推进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建设,农产品通关时间缩短了90%。中国还与“一带一路”沿线接壤国家联合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共同推动健康“丝绸之路”建设。2019年,陆海新通道建设进程加快,中国与新加坡启动编制陆海新通道建设双边合作规划,中国西部12个省区市与海南、广东湛江共同签署了合作文件。

第二,自由贸易试验区与自由贸易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中国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领域,营造高标准的国际营商环境,自2013年以来先后设立了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等面向全球开放的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并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国将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区作为商品集散中心的地位,进一步扩大与“一带一路”参与地区和国家的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从而提高其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2019年,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建设的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区也取得积极进展,累计投资350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超过30亿美元,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32万个。此外,2019年中国结束了与新西兰的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推动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的签署并生效,中国与东盟、新加坡、智利的自由贸易区升级议定书生效。

第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之间的贸易方式创新进程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正成为推动贸易畅通的重要新生力量。2018年,通过中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商品总额达203亿美元,同比增长50%,其中出口84.8亿美元,同比增长67.0%,进口118.7亿美元,同比增长39.8%。2019年,中国举办的第二届国际进口博览会成交711亿美元,国际采购、投资促进、人文交流、开放合作的平台作用不断显现。2019年,中国还成功举办首届中非经贸博览会和首届中国—中东欧博览会等大型展会。“丝绸之路电子商务”合作蓬勃兴起,截至2019年年底,中国与22个国家建立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在金砖国家等多边机制下形成电子商务合作文件,加快了企业对接和品牌培育的实质性步伐。(本条执笔:李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