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
白璧无瑕

1

五月后半月里,有一天傍晚的时候,一个中年男子,正从沙氏屯,朝着布蕾谷里的马勒村,徒步归去。(布蕾谷也叫布莱谷,和沙氏屯接壤。)他那两条腿,一走起来,老摇晃不稳,他行路的姿势里,又总有一种倾斜的趋向,使他不能一直往前,而或多或少地往左边歪。有的时候,他脆快俏利地把脑袋一点,好像是对什么意见表示赞成似的,其实他的脑子里,并没特意想任何事儿。他胳膊上挎着一个已经空了的鸡蛋篮子,他头上那顶帽子的绒头,蓬松凌乱,帽檐上摘帽子的时候大拇指接触的那个地方,还磨掉了一块。他往前刚走了不一会儿,就有一个年事垂老的牧师,骑着一匹灰色的骒马,一路信口哼着小调儿,迎面而来。

“你晚安。”挎篮子的行人说。

“约翰爵士,晚安。”牧师说。

那个步行的男子又走了一两步之后,站住了脚,转过身来说:

“先生,对不起。上次赶集的日子,咱们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在这条路上碰见的,那回俺对你说‘晚安’,你也跟刚才一样,回答俺说,‘约翰爵士,晚安’。”

“不错,有的。”牧师说。

“在那一次以前,大概有一个月了,也有过那么一回。”

“也许。”

“俺分明是平平常常的杰克·德北,一个乡下小贩子,你可三番两次,老叫俺‘约翰爵士’,[1]到底是什么意思?”

牧师拍马走近了一两步。

“那不过是我一时的高兴就是了,”他说;跟着迟疑了一会儿,又说,“那是因为,不久以前,我正考查各家的谱系,预备编新郡志,那时候,我发现了一件事,所以才这么称呼你。我是丝台夫路的崇干牧师兼博古家。德北,你真不知道你就是那名门将种德伯氏的嫡派子孙吗?德伯氏的始祖是那位英名盖世的裴根·德伯爵士,据《纪功寺谱》[2]上说,他是跟着征服者威廉[3]从诺曼底到英国来的。”

“从来没听说过,先生!”

“这是真事。你把下巴仰起一会儿来,我好更仔细端量端量你那个脸的侧面[4]。不错,是德伯家的鼻子和下巴,不过可比先前有些猥琐了。原来帮着诺曼底的爱错玛爵爷征服格拉摩根郡的,有十二位武士,你祖宗就是其中的一位。你们家的支派,在英国这一带地方上,到处都有采邑[5];在司蒂芬[6]王朝,他们的名字都登在《度支档册》[7]上了。约翰[8]王朝,你的祖宗竟有一位,阔得把一处采邑捐给了僧兵团[9]的;爱德华第二[10]王朝,你祖宗勃伦曾应召到威斯敏斯特[11],去参加在那里开的大议会[12]。奥里佛·克伦威尔[13]时代,你们家多少衰微了一点儿,不过可还没到严重的程度。后来查理第二[14]王朝,你们家因为忠心保主,封过御橡爵士[15]。唉,你们家有过好些代的约翰爵士了;假使爵士也跟从男爵[16]一样,可以世袭,那你现在不就是约翰爵士了吗?古代的时候,爵士实际就是父子相传的啊。”

“真个的吗?”

“总而言之,”牧师态度坚决地拿马鞭子拍着自己的腿,下了断语说,“全英国像你们家这样的,真不大容易找得出第二份来。”

“可了不得!全国都找不出来吗?可是你看俺哪,一年到头,忙忙碌碌,东跑西颠,好像跟区里顶平常的家伙,并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崇干牧师,关于俺这个新闻,人家已经知道了多久了?”

牧师说,据他所晓得的,这件事早已成了陈迹,很难说有什么人知道了。他自己考查各家谱系,是在刚过去的那个春天里有一天开始的,那时候,他正追溯德伯家历代的盛衰,刚好看见了德北写在车上的姓名[17],因此他才寻根问底,去考查德北的父亲和祖父,一直考查到他对这个问题没有疑问的时候。

“我起初本来打算,不要把这么一个毫无用处的遗闻琐事告诉你,以免搅得你心绪不宁。不过有的时候,我们的理智控制不了我们的冲动。我还以为你早就知道一点儿了。”

“不错,俺倒也听人说过一两次,说俺们这家人还没搬到布蕾谷的时候,也过过好日子。可是那时候,俺对这种话并没怎么理会,俺还只当是,他们说的好日子,不过是从前养过两匹马,这阵儿可只养得起一匹啦。俺家倒有一把银子古调羹和一方刻着花纹的古印[18];可是,俺的老天爷,调羹和印算得了什么?……真没想得到,俺会跟高贵的德伯家一直是一家骨肉。人家倒谈过,说俺老爷爷有背人的事儿,不肯告诉人家,他是从哪儿来的……牧师,俺莽撞地问一句,俺这家人这阵儿,都在哪儿起炉灶哪?俺这是说,俺们德伯家都住在哪儿?”

“现在你们家哪儿也没有了。以一郡的世族而论,你们家已经灭绝了。”

“这可糟糕。”

“不错——这就是那些弄虚作假的家谱上所说的,某家男系绝灭无后,其实不过是衰败了、没落了的意思。”

“那么俺们都埋在哪儿哪?”

“埋在绿山下的王陴。那儿的地下拱顶墓室里,你们家的坟一行一行的,坟上面刻着石像,罩着培白玉华盖。[19]

“俺们的庄园宅第哪?”

“你们没有庄园宅第了。”

“呃?地也没有了吗?”

“没有了;虽然我才说过,你们家从前有很多庄园,因为你们家的支派很繁盛,但是现在可什么都没有了。从前本郡里,你们家的宅第园囿,王陴有一处,谢屯有一处,米尔滂有一处,勒尔台有一处,井桥也有一处。”

“俺们家还能不能有家道重新兴旺起来那一天哪?”

“啊——这我可说不上来。”

“先生,你看俺对这件事该怎么办才好?”德北停了一会儿问。

“哦,没什么办法,没什么办法。‘一世之雄,而今安在’[20],你只有记住这句话,训诫鞭策自己就是了。这件事本来不过是对于我们研究地方志和家谱的人多少有点儿意思罢了,没有别的。本郡里面现在住小房儿[21]的人家,从前几乎也跟你们家一样声势显赫的,还有好几姓。再见吧。”

“可是,崇干牧师,既是这样,那你回来,跟俺去喝它一夸脱啤酒,好不好?清沥店有开了桶的好酒,可是比起露力芬店里的,自然还差点儿。”

“谢谢你,不喝了,今儿晚上不喝了,德北。我瞧你喝的已经不少了。”牧师说完了以后,就骑着马走了,心里直疑惑,不知道把这一段稀罕的家史,对他说了,是不是不够慎重。

他去了以后,德北带着一味深思的样子,往前走了几步,跟着在路旁的草坡上,坐了下去,把篮子放在面前。待了不久,一个小伙子,在远处出现,也朝着德北刚才所走的方向走来。德北见了他,把手举了起来,他于是加紧脚步,走近前来。

“喂,小子,你把这个篮子拿起来,俺要你去给俺送个信儿。”

那位身材细瘦的半大小子,把眉头一皱,说:“约翰·德北,你是什么人,敢支使起俺来,还叫俺‘小子’?咱们谁还不认得谁!”

“真认得吗?真认得吗?这可得说是个谜,这可得说是个谜。你这阵儿听俺吩咐,把俺交给你的差事快快办去好了……哼,傅赖,俺还是把这个谜对你说穿了吧,俺原是一个贵族人家的后人哪,今儿过晌儿,就是刚才不大的会儿,午时以后,酉时以前,俺才知道的。”德北宣布这段新闻的时候,本来是坐着的,现在却把身子倒了下去,骄矜闲适地仰卧在草坡上面雏菊的中间。

那小伙子站在德北面前,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

“约翰·德伯爵士——那就是咱!”长身仰卧的男子继续说,“那是说,要是爵士也和从男爵一样的话——本来也就一样呵。俺的来历,都上了历史了。小子,绿山下有个王陴,你知道不知道?”

“知道,俺上那儿赶过绿山会。”

“啊,就在那个城的教堂下面,埋着——”

“那并不是个城,俺说的那个地方并不是个城;至少俺上那儿去的时候,那不是个城。那是个土里巴唧、不起眼儿的小地方。”

“你就不用管那个地方啦,小子,那不是俺眼下要谈的题目,俺要说的是,俺祖宗就埋在那一区的教堂下面,有好几百位,都穿着真珠连锁甲,装在好些吨重的大个儿铅棺材[22]里头。所有南维塞司这些人,谁家也没有俺们家老祖宗的骨殖那样大的气派,那样高的身份。”

“哦?”

“现在,你拿着这个篮子,上马勒村去走一趟。你到了清沥店的时候,叫他们马上打发一辆单马马车来,接俺回家。再告诉他们,在车底下带一小瓶一纳金[23]重的甜酒来,叫他们记在俺账上好了。你把这些事儿都办完了,再把篮子送到俺家里,告诉俺太太,叫她把要洗的衣裳先搁一搁,因为她用不着洗完了,叫她等着俺,俺回家有话告诉她。”

那小伙子半信半疑,站在一旁,于是德北把手放到口袋儿里,把他从来一直就没多过的先令,掏出一个来。

“你辛苦一趟,小子,这个给你吧。”

这么一来,那小伙子对当前情势的看法,就立时改变了。

“是,约翰爵士。谢谢你。还有别的事儿没有,约翰爵士?”

“你告诉俺家里的人,说回头晚饭俺想吃——呃——要是有羊杂碎,就给俺煎羊杂碎,要是没有,就预备血肠得了;要是连血肠也弄不到,呃,那么小肠也行。”

“是,约翰爵士。”

那小伙子拿起篮子,正要拔步前行,忽然听见铜管乐的声音,从村子那方面传了过来。

“这是干什么的?”德北说,“不是为俺吧?”

“这是妇女游行会[24]呀,约翰爵士,你瞧,你闺女还是一个会员哪。”

“真格的——俺净想大事儿,把那件事全忘了。好吧,你上马勒村,吩咐他们套车来,俺也许坐着车,去视察视察她们的游行队。”

小伙子转身走去,德北在夕阳中的野草和雏菊上,仰卧等候。那条路上,许久没再走过一个人影儿。在这青山环绕的山谷里,那轻渺的铜管乐声,就是唯一能听到的人籁。


[1]杰克是约翰的亲昵叫法。英国习惯,称呼爵士时,只单提名,或姓名同提,不能单提姓。又英国习惯,多父子、祖孙同名,所以后面有“好些代约翰爵士”的话。

[2]《纪功寺谱》记载当时跟随威廉到英国那些诺曼贵族的姓氏,十五世纪所编。

[3]威廉(1027―1087),本为法国西北部诺曼底公爵,一〇六六年打败了英国人,做了英国国王。

[4]欧美人最重侧影,其风始于古代希腊、罗马,其时铸于钱币上之人头像,皆为侧影。德伯实有其人,详见赫钦氏的《多塞特郡志》。哈代本书所写,皆有根据。其称爱错玛征格拉摩根郡,亦皆为史实。

[5]采邑为封建时国王分封给有功者的土地,约相当于一区的大小。受封者一人可兼数个或数十个采邑。

[6]司蒂芬,英国国王(1135―1154)。

[7]《度支档册》是英国财政部的大档案,包含郡长及其他每年财政状况报告等,记载各郡赋贡甚详,始于英王亨利第二(1154―1189)时,终于一八三四年。

[8]约翰,英国国王(1199―1216)。

[9]僧兵团,本来是慈善机关,始于十一世纪在耶路撒冷设立的医院,专救护朝圣香客。发达后采军事组织,成为基督教东方势力之中坚。一七九九年以后,渐被消灭。

[10]爱德华第二,英国国王(1307―1327)。

[11]威斯敏斯特,伦敦地区,为英国议会所在地。

[12]大议会,为现在英国议会之前身,当时参加这种会的,为教会中要人及诸侯。爱德华第二在位时,开会的次数渐多,唯多数在约克,在威斯敏斯特开会的仅一三〇四年、一三一〇年和一三一一年各一次。

[13]奥里佛·克伦威尔,英国共和时期执政(1653―1658)。

[14]查理第二,英国国王(1660―1685)。

[15]御橡爵士,爵士之一级。查理第二未即位时,于一六五一年战败逃亡,曾藏在希罗普郡巴索白地方的橡树中,得免被俘,所以就叫那棵树是御橡。一六六〇年王政复辟后,为纪念这件事创设了这一级武士。

[16]从男爵,英国封建贵族爵位第六级,在男爵之下。

[17]英国公路法,车上须涂写车主人姓名。

[18]古调羹和古印,英国习惯,这一类东西,用以传家。

[19]在英国坟上刻像,起于十二世纪。培白是一个半岛,在多塞特郡东南部,那儿所产的石头,除了做大教堂的石柱以外,又做洗礼盆、雕像等。

[20]“一世之雄,而今安在”,意译。原文见《旧约·撒母耳记下》第1章第19节。旧译“大英雄何竟死亡”。

[21]小房儿,原文cottage。英国农村,mansion和cottage之分,主要为规模之大小。cottage之顶,或覆以草,或覆以石板,或覆以瓦,各视其当地所产之物而定。故cottage不能一概译以“草房”,更不能译以“茅屋”。但可译“村舍”。

[22]英国中古时代习俗,贵人死后,尸体先装在金匮里,罩以橡木棺材,外面再罩以铅棺材,葬时再加石椁。至少民间传说如此。

[23]纳金,英容量名,等于四分之一品脱。

[24]游行会,原文club-walking,英国方言,意为互助团体每年举行的联欢会。绕区游行是游行会的仪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