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行为金融理论的起源与发展

行为金融从行为经济学中发展而来,以20世纪80年代为界限,将行为金融发展历程分为两个部分。

20世纪80年代以前,亚当·斯密提出“经济人”概念,并把“理性”作为经济活动的前提,随后凯恩斯提出“动物精神”(人的非理性行为)用以解释投资周期性(梁立俊, 2006)。

最早结合心理学和金融学的是美国学者巴伦(O. K.Burren)教授。他在1951年发表《投资研究中运用实践方法的可能性》,讨论有必要用进行实践的方法来检验理论。1959年,西蒙提出“有限理性”这一概念,同年,费瑟(Feather)认为以往的决策理论都是期望效用模型的变种。1967年,巴曼教授(Bauman)发表《科学投资分析:是科学还是幻想?》,批评金融的研究太过夸大了数量模型的作用,指出将金融学和行为科学结合到一起进行研究的重大意义。1969—1972年,行为金融学处于萌芽发展阶段,巴曼呼吁关注投资者决策行为中非理性行为,并发表《人类判断行为的心理学研究》。此后,利希滕斯坦和斯拉维察发表了《投机决策中投标和选择间的偏好反转》,卡内曼和特韦尔斯基发表了《预测的心理研究》(程昆和潘朝顺,2004)。但在此期间,由于经典金融理论被推崇,地位不可动摇,行为金融学也经历了发展的低谷期。

20世纪80年代以来,行为金融学的发展日益繁荣。1985年,DeBondt & Thaler合作发表的《股票市场过度反应了吗?》,被认为是行为金融学复兴的开始(熊昊平和贺实华,2007),经济学家们也将研究重点逐渐转向个体投资者心理与行为。在21世纪初期,行为金融学最终被经济学领域接受、认同,取得独立地位。1985年,丹尼尔·卡内曼和阿莫斯·特韦尔斯基创立的预期理论,主张建立起更加符合现实的行为假设,而不是一味地将研究建立在主观思维之上。卡内曼获得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就是主流经济学对行为金融理论的最大认可和鼓励,也是行为金融理论上升到主流经济学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