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水电对火电补偿效益分摊机理

水电对火电补偿效益分摊必须解决理论基础和法律规范两个问题。其中理论基础是解决水电对火电补偿效益为什么需要分摊和怎样分摊,而法律规范是要建立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这两个基础缺一不可。

水电对火电补偿效益是由水电加盟电网导致的相关对象的利益变化,没有水电加盟电网就没有水电对火电的补偿效益,同时没有相关对象随水电变化而变化的效益,也就没有水电对火电的补偿效益。因此,水电对火电补偿效益需要在水电和火电厂之间分摊,或者水电群及火电之间分摊,而且只有合理的分摊才能反映水电(群)对于火电站的影响。

水电对火电补偿效益分摊有两个理论基础:能值理论;外部性理论。其具体论述见本书第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