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与基本建设程序
一、工程建设的概念
工程建设是指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恢复工程及与之连带的工作。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以及其他建设工作。其实质是形成新的固定资产。
工程建设是形成固定资产的生产活动。固定资产是指在其有效使用期内重复使用而不改变其实物形态的主要劳动资料,它是人们生产和活动的必要物质条件,是一个物质资料生产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概括起来,就是将一定的物资、材料、机器设备通过购置、建造和安装等活动转化为固定资产,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建设工作。
工程建设的内容主要有:
(1)建筑工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给排水、电器照明、暖通、园林和绿化等工程。
(2)安装工程。包括机械设备安装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3)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4)其他工程建设工作。包括获得土地使用权、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工作、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准备工作。
二、基本建设的主要类型
基本建设的主要类型包括:
(1)按建设的性质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新建项目是从无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设项目;扩建和改建项目是在原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基础上,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以及对原有设备和工程进行全面技术改造的项目;迁建项目是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有关部门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恢复项目是指对由于战争、自然或其他人为灾害等原因而遭到毁坏的固定资产进行重建的项目。
(2)按建设的经济用途分为:生产性基本建设和非生产性基本建设。生产性基本建设是用于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项目的建设,包括工业建设、建筑业和地质资源勘探事业建设和农林水利建设;非生产性基本建设是用于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项目的建设,包括住宅、学校、医院、托儿所、影剧院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和金融保险业的建设等。
(3)按投资额构成分类: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工具投资和其他基本建设投资。
(4)按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的大小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建设项目。
(5)按建设阶段分类:预备项目、筹建项目、施工项目、建成投资项目、收尾项目等。
三、基本建设工作程序
基本建设工作程序大致为:①根据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和布局要求,初步提出建设项目;②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③提出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④选定建设地点;⑤待计划任务书批准后,勘察设计,购置设备,组织施工,生产准备直至竣工验收支付使用。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工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阶段:①流域规划阶段;②项目建议书阶段;③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④初步设计阶段;⑤施工准备阶段;⑥建设实施阶段;⑦生产准备阶段;⑧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