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电检查实用指南
- 景胜 拜克明 靳保卫主编
- 8602字
- 2021-10-29 22:37:29
第二节 电费计算
1.单一制电价电费如何计算?
(1)居民客户电费的计算方法。居民客户用电主要是指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由于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改善与提高,居民客户用电已由过去的单一照明向家庭家电广泛应用过渡,已从以往的电视、冰箱、洗衣机等向中高档空调机、厨房电炊等发展,用电量急剧上升成为居民生活用电的重要一环,不可忽视。居民客户电费在我国仍划归为单一制电价范围。
居民客户电费计算公式为:
电费金额=抄见电量×电能单价
(2)其他单一制电价客户电费计算方法。其他单一制电价主要包括:非居民照明、非工业电价(含商业电价第三产业电价)、普通工业电价、农业生产电价、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等。其他单一制电价客户容量达到100kVA及以上的,还要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计算公式为:
电费金额=抄见电量×电价+抄见电量×电价×(±)功率因数增、减百分数
+其他代收
其中功率因数增、减率可按下式先计算出功率因数值:
有功电量
cosφ=
(有功电量)2+(无功电量)2
然后对照功率因数标准值调整电费表查出增、减电费百分数结算。(3)实行峰谷电价客户电费计算方法。计算方式为:
电费金额=高峰抄见电量×高峰电价+低谷抄见电量×低谷电价+平段抄见
电量×平段电价+(高峰抄见电量×高峰电价+低谷抄见电量×低谷电价+平段抄见电量×平段电价)×(±)功率因数增、减百分数+其他代收
2.1983年出台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中规定的功率因数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是什么?
(1)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kVA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0kVA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
(2)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kVA(kW)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100kVA(kW)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100kVA(kW)及以上的商业和100kVA(kW)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
(3)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kVA(kW)及以上的农业用户和趸售50
用户,但大工业用户未划由供电企业直接管理的趸售用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
3.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执行功率因数标准?
根据电网的具体情况,对不需要增设补偿设备,用电功率因数就能达到规定标准的用户,或离电源点较近、电压质量较好、无须进一步提高用电功率因数的用户,可以降低功率因数标准值或不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但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批准,并报电网管理局备案。降低功率因数标准的用户的实际功率因数,高于降低后的功率因数标准时,不减收电费,但低于降低后的功率因数标准时,应增收电费。
4.当月有增容或变更用电时,功率因数如何计算处理?
当月用电客户有增容或变更用电,引起功率因数执行标准发生变化的,需要根据变化前后的电量数据分段计算电费。
5.装有带防倒装置的反向无功电能表的客户功率因数如何计算?
供电部门应在计量点加装带有防倒装置的反向无功电能表,按倒送的无功电量与实用无功电量两者绝对值之和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6.在计算转供户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户、公用线路与变压器消耗的有功、无功电量。最大需量按哪些规定折算?
(1)照明及一班制:每月用电量180kW·h,折合为1kW。(2)二班制:每月用电量360kW·h,折合为1kW。
(3)三班制:每月用电量540kW·h,折合为1kW。
(4)农业用电:每月用电量270kW·h,折合为1kW。
7.两部制电价客户电费如何计算?
设客户每月应付的电费为A,每月用电量为W,则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客户的月用电电费用公式可表示如下:
A=J+D=PS+EW
则该客户的月平均电价为:
客户月平均电价=A/W
式中 J———基本电费,元;
D———电度电费,元;
P———基本电费电价,元/kVA、元/kW;
S———客户接用供电企业容量,kVA;或客户去用供电企业最大需量,kW;E———电度单价,元/(kW·h);
W———客户月用电量,kW·h。
8.什么是基本电费?
基本电费是根据用电客户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和国家批准的基本电价计收的电费。
9.基本电费的计算方法有哪两种?
(1)按客户自备受电变压器计算。凡是以自备专用变压器受电的客户,基本电赞可按变压器容量计算。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按其容量另加于瓦数计算基本电费,1kW相当于1kVA。
(2)按最大需量计算。由电业部门安装最大负荷需求量表记录最大需求量的客户,其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算,并应实行下述规定:
1)最大需量以客户申请,电业部门核准数为准,超过核准教部分,加倍收费;小于棱准数时,按实抄见千瓦数计算。
2)最大容量应包括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倘若实际发生的负荷量低于设备总容量的40%时,则按总容量的40%核定最大需求量。
3)最大需量应以指示15min内平均最大需求量表为标准。
10.客户基本电费计算标准有哪些?
(1)按最大需量或按变压器容量。按照变压器容量收取基本电费的原则为: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新装、增容、变更与终止用电,当月的基本电费可按实用天数(日用电不足24h的,接一天计算),每日按全月基本电费1/30计算。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
(2)对转供容量的计算。转供户扣除转供容量不足两部制电价标准的,仍按两部制电价计收。被转供户的容量,达到两部制电价时,实行两部制电价。
(3)对设备容量的计算。用设备容量可参照下列原则与客户以协议方式规定。《供电营业规则》以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客户,其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属冷备用状态并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收基本电费。属热备用状态的或未经加封的,不论使用与否都计收基本电费。客户专门为调整用电功率因数的设备,如电容器、调相机等不计收基本电费。
11.多路供电客户的基本电费如何计算?
电力客户负荷较大的一个受电点作为一个计量单位,多个受电点的最大需量不能累计计算,而应分别计算。
(1)一个受电点有两路及以上进线,正常时间同时使用。
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各路按受电变压器容量相加计算基本电费。
按最大需量计算:各路进线应分别计算最大需量,如因电力部门有计划的检修或其他原因,造成客户倒用线路增加的最大需量,其增大部分计算时可以合理扣除。
(2)一个受电点有两路电源或两个回路供电,经电力部门认可,正常时互为备用。
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应选择容量大的变压器的容量栗计算。
按最大需量计算:应选择其最大需量千瓦数较大的一台计收基本电费。
(3)一个受电点有两路电源或两个回路供电。其中一路为正常(主要供电)电源,另一路为保安备用电源,则保安备用电源实行单一制电价,对用电容量达到100kVA的,应同时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正常电源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
12.阶梯电价电费如何计算?
总用电量=第一档用电量+第二档用电量+第三档用电量=峰电量+谷电量。
(1)基础电费=峰电量×第一档峰电价+谷电量×第一档谷电价。(2)第二档递增电费=第二档用电量×第二档递增电价。
(3)第三档递增电费=第三档用电量×第三档递增电价。
总电费=基础电费+第二档递增电费+第三档递增电费。
13.什么是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是按照用户的实际功率因数及该户所执行的功率因数标准对用户承担的电费按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系数进行相应调整的电费。
14.对新装客户复核时需要关注哪些信息?
对于一个新增的客户必须从客户的供电容量、供电电压、行业分类、执行电价、计量方式、功率因数考核方式及功率因数标准、综合倍率以及计算变压器损耗的相关信息、抄见电量计算的相关信息、客户流程中对应的接电信息、定量定比信息等方面进行细致的复核,以杜绝电费错误的发生。
15.对增容、减容客户复核时需要关注哪些信息?
对于增容的客户,需要对增加容量值、用电类别、变压器损耗相关信息、功率因数考核方式及标准、增容时间、有否换表、有否特抄、增容后电量变化、用电性质等信息进行复核。
16.对暂停、暂换客户复核时需要关注哪些信息?
由于在变更用电中客户的许多情况发生了改变,因此在电费计算信息的复核过程中针对不同的变更类型要特别注意相关信息的变化:如容量、用电类别、变压器损耗相关信息、功率因数考核方式及标准、计量方式、变更时间、执行电价、表计示数等。
17.合表用电客户总、分表之间为什么会出现差额?
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①总表和分表电量抄错,分表的尾数未计,或总、分表抄表日期不一致;②总表内的内线有漏电现象或在总表范围的客户中可能有窃电现象;③在运行中,从总表到分表的一段导线也会消耗电量,分表本身也要消耗电量,这些都被总表计量,而分表不能计量该部分;④分表负载不合理,造成部分耗电仅在总表上反映出来,而加大了总分表之间的差额;⑤分表使用年久、失准。
18.计量方式与变压器损耗有什么关系?
高供高计客户电能计量装置装设在变压器的高压侧,无需单独计算变压器损耗;高供低计客户电能计量装置装设在低压侧,其损耗未在电能计量装置中记录,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损耗由产权所有者承担;低供低计客户的损耗由供电部门承担。
19.当用电计量装置不安装在产权分界处时,线路与变压器损耗应如何分担?
当用电计量装置不安装在产权分界处时,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的有功与无功电
量均须由产权所有者负担。在计算用户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收时)、电度电费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将上述损耗电量计算在内。
20.为什么要实行功率因数考核电费?
在客户结算电费中,还要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办法,是因为客户功率因数的高低,对发、供、用电的经济性和电能使用的社会效益有着重要影响。提高和稳定用电功率因数,能提高电压质量,减少供、配电网络的电能损失,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减少电力设施的投资和节约有色金属。由于供电部门的发供电设备是按一定功率因数标准建设的,故客户的功率因数也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因此,要利用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办法来考核客户的功率因数,促使客户提高功率因数并保持稳定。
21.功率因数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1)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kVA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0kVA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
(2)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kVA(kW)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100kVA(kW)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100kVA(kW)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
(3)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kVA(kW)及以上的农业用户和趸售用户,但大工业用户未划由电业直接管理的趸售用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
22.一个315kVA的大工业客户,办理永久性减容后,容量为100kVA,用电性质不变,功率因数标准值是否改变?
原大工业客户执行0.9的功率因数标准,永久性减容后其功率因数标准应执行0.85的标准。
23.哪些情况下会引起客户的电量电费异常?该如何处理?
正常情况下,客户申请变压器暂停当月,一般都将引发电量电费的波动(突54
变);带电调换计费电能表,调换过程中需短接电流互感器,也存在有电量退补的问题;在实际电费复核时,经常会遇到有计费电能表、互感器的调换记录,而没有电量退补的联系单(传票)的现象,此部分电量需要通过退补的形式进行补收。
24.最大需量的定义?
客户的最大需量是指客户在本结算周期内,每15min内的最大平均负荷。最大需量通过抄录在客户处安装的最大需量表来得到。
25.多电源客户的基本电费如何计算?
多电源客户在计算客户的基本电费时,应根据客户的实际运行方式,按可能占用系统资源的最大量来计算基本电费。
26.什么是结算电量?
结算电量是电力企业电费管理部门与电力客户最终结算电费的电量。
27.实行峰谷电价的客户电度电费如何计算?
电费金额=高峰结算电量×高峰电价+低谷结算电量×低谷电价+平段结算电量×平段电价。
28.执行单一制电价的客户,容量达到多少时应执行功率因数调整标准?
单一制电价客户容量达到100kVA及以上的,客户还要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29.变损电量计算原则是什么?
用电计量装置原则上应安装在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如产权分界处不适宜装表的,对专线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供电变压器出口装表计量;对公用线路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用户受电装置的低压侧计量。当用电计量装置不安装在产权分界处时,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的有功与无功电量均须由产权所有者负担。变压器的损耗按天计算,日用电不足24h的,按一天计算。
30.变压器损耗有几种?
变压器损耗分为有功损耗和无功损耗两种。有功损耗又分为有功铁损和有功铜损两部分,无功损耗又分为无功铁损和无功铜损两部分。
31.高供低计客户月用电量为零时,变损电量如何计算?
当客户的月用电量为零时,变压器只计算空载损耗电量,空载损耗电量可以按正常情况计算。
32.什么样的用户应负担线路与变压器的损耗电量?为什么?
如专线或专用变压器属用户财产,若计量点不设在变电所内或变压器一次侧,则应负担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电量。
用电计量装置原则上应装在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如产权分界处不适宜装表的,对专线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供电变压器出口装表计量;对公用线路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用户受电装置的低压侧计量。当用电计量装置不安装在产权分界处时,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的有功与无功电量均须由产权所有者负担。在计算用户基本电费、电量电费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将上述损耗电量计算在内。
33.高供低计客户变压器报停时,变损电量如何计算?
因变压器的损耗计算方法已经计算到日,而变压器的暂停只是运行天数发生变化,则根据变压器暂停的启停日计算出运行天数后即可使用损耗计算公式计算变压器的暂停情况的损耗。
34.线路损耗如何进行分摊?
线路损耗的分摊方法与变压器损耗的分摊方法相同。其中一条专线下面存在多个客户情况的线路损耗分摊方法:若与客户有协议值按照协议值来分摊线损,若与客户没有协议,则按照各客户用电量与总用电量的比例进行分摊线损,若与客户没有协议且客户总用电量为零时,则按照客户容量比进行分摊线损。
35.用电变更后容量发生改变的,基本电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基本电费=原容量×变更前变压器实际运行天数/30×基本电价+变更后剩余容量×变更后变压器实际天数/30×基本电价(其中变更时按每台变压器进行计算)。
36.有两路及以上进线的用户,如何计算最大需量?
对有两路及以上进线的用户,各路进线应分别计算最大需量。在分别计算需量时,如因电业部门的计划检修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用户倒用线路而增加的最大需量,其增大部分可在计算用户当月最大需量时合理扣减。
37.如有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时,如何计算最大需量?
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户,凡有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其最大需量应包括该高压电动机的容量。用户申请最大需量,包括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电动机千瓦视同千伏安),低于按变压器容量(kVA视同kW)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则按容量总和的40%核定最大需量。由于电网负荷紧张,电业部门限制用户的最大需量低于容量的40%时,可以按低于40%数核定最大需量。
38.基本电价按需量计费的有何规定?
基本电价按照最大需量计费的用户应和电网企业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确定值计收基本电费,如果用户的实际最大需量超过核定值5%,超过5%部分的基本电费加1倍收取。用户可根据用电需求情况提前半个月申请变更下一个月的合同最大需量。电网企业不得拒绝变更,但用户申请变更合同最大需量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
39.我国各供电所营业部门对用电户交付电费的期限一般是怎样规定的?居民电费违约金是怎样收取的?
我国各供电营业部门对用电户交付电费的期限一般规定为3~10天。逾期是指规定期限到期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日的电费违约金按下列方法计算:居民客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1‰;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
40.应如何计算电费违约金?
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1‰计算。(2)其他用户。
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2‰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3‰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
41.回收电费要注意哪些措施和技巧?
电费回收人员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的职权做好电费催收工作,要注意把握回收电费的措施和技巧,千方百计回收电费:
(1)电费回收人员应不厌其烦地上门催费,耐心细致地向客户宣传电费回收政策。
(2)多方位掌握客户的生产动态、资金流向,但注意为客户保密。
(3)想客户所想,帮助客户解决用电的难题,为客户的降损节电出谋划策,合理降低客户用电成本。
(4)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社会关系、公共关系催缴电费,特别是政府部门关系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欠费情况,争取主动,避免说情等。
(5)处理好三角债关系,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客户要回欠款,利用好法律认可的代位权,主动出击,特别要注意供电企业及三产与欠费企业的商务关系。
(6)对濒临倒闭的企业要防止资产转移,正确运用质押、依法起诉或申请仲裁等法律手段。
(7)采用技术手段催费:对信誉度不高的企业要采取装设预付费电卡表、负荷管理系统等有效技术措施催费。
(8)对长期欠费、信誉度不高及临时用电的企业采取预收电费的办法。
(9)合理利用政策,对欠费用户停止办理一切变更用电手续,不予开具增值税发票。
(10)严格执行电费违约金制度及欠费停限电制度。
(11)对欠费客户的催费时申请司法介入,在发送停电通知书时,同时发送律师意见函。
(12)对长期拖欠电费或屡次拖欠电费被供电企业停电超过两次的用户,可终止供用电合同,解除供用电关系,用户需要恢复供用电关系,按新装用电办理。
42.电费违约金、违约使用电费、罚款的概念和区别是什么?
(1)电费违约金:电费违约金是用户未能履行供用电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交清电费,而承担的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由电费部门按迟交金额×迟交天数×规定的比例(1‰~3‰)计算。
(2)违约使用电费:违约使用电费是用户违反供用电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中约定的正常用电行为,应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它由供电企业根据违约行为的性质按规定收取。违约使用电费不是电费收入,而是供电企业的营业外收入。
(3)罚款:罚款是电力管理部门对供用电各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给予的行政处罚。罚款是行政处罚行为,罚款应上交各级地方财政。
43.在对专变用户进行审核时,审核规则中的异常信息提示为“变压器停运但有电量”,对此异常信息应如何进行处理?
该户变压器前期一直是处于停运状态,但由于需要,用户在未申请启用或电力营销人员未及时走暂停恢复流程的情况下用户已经用电并有抄见电量。对此类用户抄表、核算人员要发异常给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变压器的运行情况,若客户擅自启用停运设备应进行违约处理,并通知客户办理恢复手续,若停运时间超过两年,应要求客户按新装办理;若属于内部流程不规范,应予以更正。
44.《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该如何处理?
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
3‰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天,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45.对月用电量较大的用户分次收费是有何规定的?
对月用电量较大的用户,供电企业可按用户月电费确定每月分若干次收费,并于抄表后结清当月电费。收费次数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一般每月不少于3次。对于银行划拨电费的,供电企业、用户、银行三方应签订电费划拨和结清的协议书。供用双方改变开户银行或账号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46.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保险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应按什么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保险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2)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的,按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值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无法计算的,以用户正常月份用电量为基准,按正常月与故障月的差额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补收时间按抄表记录或按失压自动记录仪记录确定。
(3)计算电量的倍率或铭牌倍率与实际不符的,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以抄表记录为准确定。
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用户应先按正常月用电量交付电费。
47.由于计费计量的互感器、电能表的误差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或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供电企业应按哪些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由于计费计量的互感器、电能表的误差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或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1/2时间计算。
(2)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允许电压降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补收电量。补收时间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
(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户正常月份的用电量为基准,退补电量,退补时间按抄表记录确定。
退补期间,用户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