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电检查实用指南
- 景胜 拜克明 靳保卫主编
- 3205字
- 2021-10-29 22:37:30
第二节 受电工程设计审核
1.具备哪些资质的企业就可进行客户低压受电工程的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修订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规定,只要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以上资质、电力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以上资质的企业就可进行客户低压受电工程的设计。
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规定,承装、承修、承试单位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的单位,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3.《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用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一式两份送交供电企业审核。请问高压供电及低压供电的用户应提供哪些文件和资料?
(1)高压供电的用户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包括:1)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4)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5)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6)节能篇及主要生产设备。
7)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
8)高压受电装置一次、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9)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10)隐蔽工程设计资料。11)配电网络布置图。
12)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
13)设计单位资质审查资料。
14)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15)其他。
(2)低压供电的用户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请分别说出各级可以承装(修、试)的范围。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kV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kV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四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kV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kV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5.《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几年?
许可证的有效期为6年。
6.简述供电部门对低压受电工程设计审查的要点。
(1)设备选择、配置合理,无淘汰和高耗能设备。
(2)低压各出线回路是否合理,大负荷设备尽量单独出线。(3)审查是否装有无功补偿设备,补偿容量是否合理。
(4)有冲击、不对称和谐波负载的客户应有谐波治理措施。76
(5)执行力率调整电费的客户是否安装无功电能表,电能计量装置准确度等级是否符合规程,电流互感器的变比是否适当。
(6)双(多)电源的联锁装置是否合理,是否能确保客户和电网双重安全要求。
(7)线路路径是否符合规程要求,选择的导线截面积载流量能否满足负荷要求。
7.10kV受电工程设计审查需提供哪些资料?
客户提供的10kV受电工程设计审查资料,除包含低压受电工程设计审查应提供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用电负荷分布图。(2)用电负荷性质。
(3)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4)高压受电设备一次、二次接线图及平面布置图。
(5)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6)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的方式。(7)配电网络布置图。
(8)对有冲击负荷、不对称负荷、非线性负荷等有可能影响电网供电的客户,还应提供消除其对电网不良影响的技术措施及有关的设计资料。
(9)供电企业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8.简述供电部门对10kV受电工程设计图纸审查的要点。
(1)所有高低压设备的选型是否合理,是否有淘汰和高耗能设备。(2)变电站(所)的总布置是否合理。
(3)变电站(所)进线方式、一次主接线及出线方式是否满足客户安全要求,是否满足国家和电力行业的规程及标准。
(4)无功补偿设备配置是否合理,配置容量是否满足就地平衡要求;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试行)》规定,当不具备设计计算条件时,10kV变电站(所)可按变压器容量的20%~30%确定。
(5)有冲击、不对称和谐波负载的客户应有谐波治理措施。
(6)电能计量装置准确度等级是否符合规程,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的变比和准确度等级是否满足规程规定。
(7)母联断路器与总进线断路器的联锁与配合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8)双(多)电源的联锁装置是否合理,是否能确保客户和电网双重安全。(9)调度自动化及通信是否满足国家和电力行业规定。
(10)线路路径是否符合规程要求,选择的导线截面积载流量能否满足负荷要求;配置的保护装置是否齐全。
(11)当地供电部门对客户要求的其他注意事项。
9.35kV及以上受电工程设计图纸审查要点是什么?
(1)设计图纸是否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设计手册和图集要求。(2)设计图纸是否按照供电部门批复的供电方案进行设计。
(3)工程概况叙述是否详细,应分析该受电工程在系统中的地位,对系统有无影响。
(4)提供的设计图纸内容明细是否齐全。
(5)电力系统供电电源是否满足客户用电的可靠性。
(6)电源线路路径是否合理,地形与交通对线路有无影响,主要交叉跨越是否满足安全要求等;导线截面积选择的规格能否满足客户长远用电负荷增长的需求。
(7)变电站(所)地址选择的是否合理,各级电压的电气设备布置是否合理。
(8)所有高低压设备的选型是否合理,是否有淘汰和高耗能设备。
(9)变电站(所)主接线方式、各级电压出线方式是否满足客户用电负荷、安全要求。
(10)是否有专用的电容器室,安装电容器容量是否满足就地平衡要求;是否满足《供用电营业规则》对无功补偿的规定。
(11)有冲击、不对称和谐波负载的客户应有谐波治理措施。
(12)电能计量装置准确度等级是否符合规程,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的变比和准确度等级是否满足规程规定。
(13)双(多)电源供电的客户电气设备运行方式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用电负荷的要求。
(14)调度自动化及通信是否满足国家和电力行业规定。
(15)安装的保护装置是否能满足所有电气设备对保护的要求。(16)当地供电部门对客户要求的其他注意事项。
10.在何种情况下保安电源应由客户自备?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安电源应由客户自备:
(1)电力系统瓦解或不可抗力造成供电中断时,仍需保证供电的。(2)客户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供给更为经济合理的。
11.自备电源装置有哪些技术要求?
(1)自备电源客户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2)自备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必须装可靠的联锁装置,防止向电网倒送电。78
(3)自备电源与电网电源间必须采用“先断后通”的切换方式。(4)自备电源和电网电源的中性线与相线必须同步切换。
(5)自备电源客户必须具备低压配电柜,切换点必须装设在低压配电室的总柜处,不得装备在用电设备终端。
(6)具有两台以上自备发电机组时,也必须具备可靠的机械(或电气)联锁,“实行多并车,一点切换”的方式。
(7)自备电源不得向客户区域外供电。
(8)自备电源的接地网应独立设置,接地电阻应符合规程规定。
(9)严禁使用自备发电机以流动方式给由电网供电的客户提供电源。
12.受电工程设计审查危险点有哪些?如何预控?
(1)危险点有:
1)客户提供的受电工程设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全,设计单位资质不合规定。
2)供电企业审核人员审核错漏造成客户工程安全隐患。3)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装置性安全隐患。
4)电气设备防误操作措施缺失或不完整。(2)预控措施有:
1)严格审核设计单位资质,审核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2)供电企业内部建立设计资料审核的相关制度,规范设计资料审核工作的内容。
3)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电气设计规范(标准),审查客户设计资料,杜绝装置性隐患。
4)客户电气主设备应具有完善的“五防”联锁功能,有效防止误操作,并配置带电或故障指示器。配电装置有倒送电源时,应装设有带电显示功能的强制闭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