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二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水利工程一般投资多,建设工期长,影响范围广,牵涉因素多,受自然条件影响大。因此,水利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八个工作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区域综合治理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建项目的初步说明。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及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方案、资金结构及回收资金的办法,并依照有关规定,附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及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审批部门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并综合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投资机构、项目法人等方面的意见进行审批。

(三)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收集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规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初步设计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

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如有重要修改、变更,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四)施工准备阶段

1.准备工作

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①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②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③必需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④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⑤组织建设监理和主体工程招标投标,并择优选定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队伍。

2.必备条件

水利工程项目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施工准备方可进行:①初步设计研究批准;②项目法人已经建立;③项目已列入国家和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筹资方案已经确定;④有关土地使用权已经批准;⑤已办理报建手续。

(五)建设实施阶段

建设实施阶段是指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施,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项目法人或其代理机构必须按审批权限,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主体工程方能正式开工。工程建设要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重要建设项目,必须设立质量监督项目站,由其行使政府对建设项目的监督职能。

(六)生产准备阶段

生产准备是项目投产前所要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阶段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项目法人应按照建管结合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实施做好有关生产准备工作。

生产准备阶段的内容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要求确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生产组织准备。即建立生产经营的管理机构及相应管理制度。

(2)招收和培训人员。按照生产运营的要求,配备生产管理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使之满足运营要求。生产管理人员要尽早介入工程的施工建设,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熟悉情况,掌握好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为顺利衔接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做好准备。

(3)生产技术准备。主要包括技术资料的汇总、运行技术方案的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和新技术准备。

(4)生产的物质准备。主要是落实投产运营所需的原材料、协作产品、工器具、备品备件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的准备。

(5)正常的生活福利设施准备。

(七)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即从基本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

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经过单位工程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按照要求完成了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而且完成竣工报告、竣工决算等必需文件编制后,项目法人向验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国家和部颁布验收规程组织验收。工程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可先进行初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有遗留问题的项目,对遗留问题必须有具体处理意见,且有限期处理的明确要求并落实责任人。

(八)后评价阶段

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一般经过1~2年生产运营后,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影响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各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

(2)经济效益评价。对项目投资、国民经济效益、财务效益、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可行性研究深度等进行评价。

(3)过程评价。对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评价。

项目后评价一般按照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通过建设项目的后评价,以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进而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

凡违反工程建设程序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