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中国水利发展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 3006字
- 2021-11-05 16:40:38
水利规划计划工作综述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一、2016年工作进展和成效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水利改革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水利规划计划部门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 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全面加快
全年共落实水利建设投资6781亿元,较上年增加16.5%。安排中央水利建设投资1415.89亿元,其中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占42.4%,中西部地区投资占86.2%,民生水利投资占56.9%。2016年,各地累计完成年度中央投资计划95.5%,其中重大工程完成96.4%,其他工程完成94.7%,均超过年度目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全国共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中央投资计划50亿元以上,其中,黑龙江、河南、湖北、四川、贵州、新疆等6个省(自治区)完成投资超过100亿元。据国家统计局2016年统计数据,全国水利管理业固定资产完成8725亿元,同比增长20.4%,比全国固定资产增幅高出12.3%,为保障国家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目标超额完成
通过早动员早部署,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全面推动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2016年新开工建设引江济淮、浙江舟山大陆引水三期、福建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四川土溪口水库、贵州黄家湾水库等21项重大水利工程,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再开工20项重大水利工程”年度目标任务。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已开工106项,在建规模超过8000亿元,其中,云南牛栏江滇池补水、河南河口村、江西峡江、天津永定新河治理二期等14项工程主体建成或基本完工,陆续发挥效益。
(三) 水利规划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年,中央层面审批水利规划25项,是近年水利规划审批较多的一年。一是国务院批准了《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实施。二是国家重大战略水利规划扎实推进,印发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利专项规划》《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三是国家及区域层面重点水利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印发《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十三五”全国水利扶贫专项规划》;联合山西、吉林、云南等省人民政府,分别印发《汾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2015—2030年)》《吉林省水利现代化规划》《云南省供水安全保障网规划》。四是流域综合规划审批加快推进,按照国务院关于流域综合规划审批权限的意见和有关要求,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流域综合规划审批工作程序,印发了相关规划审查意见。
(四) 重点领域水利改革取得新突破
制定印发了 《水利部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积极推动重点领域水利改革攻坚。《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方案》 《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 《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十三五” 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 等一批含金量高、影响力大的重要改革政策举措相继出台,河湖管护、水权水价等领域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各地大胆实践探索,江西省、福建省、浙江省等地在河长制方面发挥了示范作用,河南省完成了南水北调受水区首宗跨区域水量交易,贵州省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新模式。规范和指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湖南莽山水库、广东高陂水利枢纽、重庆观景口水库、贵州马岭水利枢纽等4 个试点项目吸引社会资本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2%。
(五) 规划计划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推动出台了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生态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文基础设施等4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实施了《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修订水利规划管理办法,不断完善规划计划制度体系。修订印发水利服务业统计制度、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及时编发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旬报,做好水利综合统计和水利建设投资统计年报工作,出版水利统计年鉴、发布水利发展统计公报等。强化规划计划和统计培训,做好水利扶贫和援疆援藏援青水利工作。
二、2017年工作思路和重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之年。水利部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新发展理念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积极践行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保障国家水安全为主线,以实施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抓手,以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和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规划、前期、计划、改革、统计等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一) 大力推进重大水利规划审批实施
做好《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抓紧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抓好实施,强化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监测评估。继续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水利专项规划实施。做好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成果报批及全国治涝规划编制等工作;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积极协调加快流域综合规划环评审查,加快推进水利规划编制审批进度。
(二) 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印发2017年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按照成熟一项、开工一项的原则,确保2017年新开工15项,在建项目投资规模超过9000亿元。继续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督导检查、旬统计分析、月调度会商和年考核激励等机制作用,督促各地加快推进拟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在建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及时完工一批、投产一批项目,尽早发挥工程效益。同时,统筹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面上水利项目建设。
(三) 重点加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
抓紧印发《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和农村基础防汛预报预警体系等建设目标任务。督促地方及时分解下达相关建设资金,尽早启动项目建设。同时,落实属地管理和工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力争“十三五”期末完成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任务。
(四) 着力落实水利建设投资和计划执行任务
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增加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规模,确保重点建设任务投资需求。督促地方抓紧做好年度水利建设任务的资金需求测算和资金筹措方案,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水利的政策,多渠道落实好地方水利建设投资。按照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编制各类项目中央投资计划安排方案,及早下达2017年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切实加快投资计划执行进度,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中央投资继续向老少边穷和贫困地区倾斜,做好水利扶贫、援疆援藏援青水利工作。
(五) 不断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
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等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放在突出位置,抓紧开展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指导试点地区做好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深入推进水利投融资机制创新,加强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试点的跟踪指导。深入挖掘各项改革任务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引导和示范推广,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
王勇 韩涛 石海峰 王九大 李明 温鹏 执笔
汪安南 高敏凤 张祥伟 乔建华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