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江苏:河长制十年探索河湖治理的有效抓手

2007年5—6月,太湖地区温度骤升,蓝藻疯长,加之东南风一吹,蓝藻迅速大量积聚,地处太湖东北湖湾的无锡市自来水水源因此遭受污染,市民惊慌,舆论哗然……

在当时太湖治理背景之下,江苏省无锡市提出建立和实施河长制,这项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衍生出来的制度,让无锡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了64条河流的河长,真正把各项治污措施落实到位。

2008年6月,江苏省政府决定在太湖流域推广无锡的河长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在太湖主要入湖河流实行双河长制的通知》,每条河由省、市两级领导共同担任河长,“双河长” 分工合作,协调解决太湖和河道治理的重任。

随着河长制的进一步推广,一些地方将河长扩大到由人大、政协领导担任,部分地方设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长管理体系,这些自上而下、大大小小的河长实现了对区域河流的 “无缝覆盖”。

2012年9 月,河长制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意见》,河长制从以保障水质为主拓展到以河道管理为主。截至2016 年11 月,全省727 条省骨干河道、1212个河段的河长已落实到位,其中由各级行政首长担任河长的占2/3,太湖15条主要入湖河流实行了由省级领导和市级领导共同担任河长的双河长制。江苏省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河长体系。

从河长制组织架构来看,纵向从地区行政长官(省委书记、省长、市委书记、市长)开始,“系在一根绳上”的还有区委书记、区长,镇党委书记、镇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横向从政府各级部门开始,发改、经贸、财政、规划、建设、国土、城管、工商、环保等部门都各有分工,谁都不能在水环境治理上缺位。

从社会影响力看,沿湖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随着河长制推进不断加速,沿河、沿湖企业不得不放弃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关停超标排污企业,寻求清洁生产方式,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同时,民间治水力量也被带动,参与积极性得到提高。

河长制的实施,极大地推进了河湖水系的管理与保护,江苏省全省河湖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在先试先行的太湖流域,15条主要入湖河流年平均水质全部达到Ⅳ类以上,流域65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较2011年提高了17%,湖体水质改善为Ⅳ类,富营养化指数由中度转为轻度。在全省面上推行以后,河湖水域面积逐渐扩大、功能不断增强,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5.2%,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9.1%,沿线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作为河长制的发源地,江苏省继续深化河长制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制定河道管理标准化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理论总结和实践提升,为全国面上推动提供理论依据,并持续在全省范围内深入推进。截至2016年年底,江苏全省727 条省骨干河道1212 个河段基本实现组织、机构、人员、经费 “四落实”。

2017年,江苏省提出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重点,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明确地提出了改革时间表,第一季度末全面出台工作方案,4月底全面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上半年基本建立河长制制度体系,年底全省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制运行机制,力争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河长制。

经过将近10年探索,江苏省河长制的实践基本达到了 “优环境、促转型、惠民生” 的目的,具有显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河长制成为治理河湖水系的有效抓手。

李先明 赵建平 陈锋 郑爽 陈瀛 执笔

席晶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