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WSMC基本模式与适用范围
WSMC是2014年提出的新概念、新模式,与合同能源管理几十年的历史相比,无论是经验、教训、模式、方法都还比较单薄。以下是从实际调研、理论研究和试点项目执行的情况中归纳总结出来的WSMC的三种基本模式。
一、节水效益分享型
节水效益分享型是指WSCO和用水户按照合同约定的节水目标和分成比例收回投资成本、分享节水效益的模式。主要内容就是由WSCO为用水户指定的节水改造项目募集资本、集成运用先进实用节水技术、工艺和产品,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建立长效节水管理机制,在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当年节水系统运行维护费用后—支付节水改造投资本息—以合同约定的节水目标和比例分享节水效益的模式。节水效益分享模式关注的重点是节水改造后产生的节水效益如何分配和共享的问题。节水效益分享型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节水效益的分享比例事先约定好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可以从源头上避免当节水效益超预期时对节水效益分享的争议;二是规定了节水效益使用的优先顺序,通过合同方式解决了节水管理机制长效运行的经济基础,使机制不仅能够建起来,还能管长远;三是为合作双方提供了正向激励,鼓励用水户和WSCO服务商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采取更好的措施、更好的工艺来节约更多的水,创造并分享更多的节水效益,实现服务商、用水户、社会效益最大化。节水效益分享型适合节水空间较大但节水效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从实际情况看,能够进入商务谈判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一般都经过了初步尽职调查(含水平衡测试[2]),认为具有可实施WSMC的节水空间,但因为组织施工或技术集成创新应用过程中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这些不确定性如果控制不好有可能对最终节水效益产生较大影响,所以,需要用水户、WSCO共同努力加以解决。从这个角度分析,节水效益分享型适合几乎所有的WSMC项目。节水效益分享型示意图见图3-2。
图3-2 节水效益分享型示意图
二、节水效果保证型
节水效果保证型是WSCO与用水户签订节水效果保证合同,达到约定节水效果的,用水户支付节水改造费用,未达到约定节水效果的,由WSCO按照合同约定对用水户进行补偿的模式。具体来说,就是节水项目实施改造之前,由用水户向WSCO支付节水技术改造的资金(全部或部分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WSCO提供节水改造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同时,WSCO对节水改造实施的节水效果作出承诺,对实施效果的误差提出相应的奖惩细则,由双方进行确认并形成正式合同的模式。节水效果保证型关注的重点是项目实施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具体操作过程是:WSCO集成运用先进实用节水技术、工艺和产品,对指定项目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建立长效节水管理机制。项目竣工验收后,如改造后没达到合同约定的节水效果,WSCO要按预先约定的条件向用水户进行效果补偿。当双方对节水效果认定出现异议时,通常可由独立第三方对节水效果进行评估,作出节水效果认定,作为解决节水效果异议的依据,最后由WSCO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用水户进行效果补偿。节水效果保证型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预先设定了节水效果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可以从源头上解决当节水效果失控时产生的争议;二是事先设定了补偿条款和仲裁机制,对节水技术改造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做了充分的评估和预判,划清了相关方的责任边界,有利于用水户控制投资风险;三是对用水户的资金能力和WSCO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大型WSCO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而不利于中小型WSCO或新进入行业的WSCO拓展市场。节水效果保证型适用于节水难度较大、工艺复杂、系统性综合性强的节水改造项目,如钢铁、洗涤、印染、制革、煤化工等工业节水改造项目。节水效果保证型示意图见图3-3。
图3-3 节水效果保证型示意图
三、固定投资回报型(投资总额控制型)
固定投资回报型是指节水项目实施改造之前,WSCO与用水户通过合同约定节水效果、投资总额与投资回报等主要内容,由WSCO按照项目所需投入募集资本、集成运用先进实用节水技术、工艺和产品,对指定项目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建立长效节水管理机制,经验收合格后由用水户向WSCO直接支付或按合同规定分期支付投资加一定比例利润的模式。固定投资回报型关注的是项目的投入产出关系,特别是对投资总量和投资利润率的控制。固定投资回报型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有利于用水户在同样的投入产出中享有更多的节水收益;二是简化了合同执行程序,有利于规避因节水效果不容易准确计量和评估可能带来的争议;三是对WSCO控制投资总额和利润指标提供了较好的激励。固定投资回报型适合节水效益显性化、节水效益存在着较大不确定性的项目和节水效益难以量化评估的项目,如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污染管理等。固定投资回报型示意图见图3-4。
图3-4 固定投资回报型示意图
实事求是地说,WSMC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上述模式是从现有的WSMC试点基础上归纳总结出来的。目前,有关单位也在进行理论探索和实践。例如,国家相关部委还提出了用水费用托管型等模式。[3]相信随着WSMC的逐步推广,以上几种基本类型会根据市场需求衍生出各种各样的混合模式、新模式,这也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
四、适用范围
WSMC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节水技术改造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1)高耗水工业企业。主要是高耗水的钢铁、洗涤、印染、制革、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
(2)特殊行业。高尔夫球场、洗车、洗浴、人工造雪滑雪场、餐饮娱乐、宾馆等耗水量大、水价较高的服务企业。
(3)城市公共机构和居民生活用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写字楼、商场、文教卫体场所,机场车站、部队大院、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生活用水集聚区。
(4)其他领域。高效农业节水灌溉、大中型农业企业或土地流转形成的大规模农田节水灌溉、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和公共水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