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设计阶段的划分及编制要求

一、设计阶段的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阶段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对应水电工程为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对应水电工程为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和施工详图编制。各阶段施工组织设计的工作内容、设计深度,根据其任务要求而定。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和编制设计文件的依据,其编制应在江河流域(河段)规划、区域综合规划或水利水电专业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主要论证工程建设的必要性,提出工程建设任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可编报项目建议书及开展初步设计、对于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的工程或一部分涉及面较广的重大项目,可在初步设计报告中提出选坝报告,由审查单位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讨论认定后,再全面开展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是在初步设计批准后进行的,在此基础上编制招标文件,设计单位根据工程进度,编制施工详图。

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1)可行性研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初选施工导流方式、导流标准、导流建筑物形式与布置;初选主体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研究施工总布置、基本选定对外交通运输方案和场内主要交通干线布置,估算施工占地;提出控制性工期和分期实施意见,估列主要建材及劳动力。

(2)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选定施工导流方案,说明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法及主要施工设备,选定施工总布置、总进度及对外交通方案,提出天然(人工)建筑材料、劳动力、供水和供电需要量及其来源。

设计概算编制要求。正确选用定额、标准、费率和价格,提高概算的准确性,保证概算质量,根据施工总进度计算分年度投资。

(3)招标设计阶段的施工设计编制要求。在已批准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根据进一步取得的更为精确的基本资料和市场信息进行优化和加深设计,落实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及相应的施工工期。根据项目实施与管理要求,比选并确定工程分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