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丝路
——明代的丝绸之路
郑和七下西洋与海上丝路开辟
元代至正二十八年(1368 年)农历正月,朱元璋在江苏南京(应天府)登皇帝位,即明太祖,建元洪武。当年全国并未完全统一,北边的元顺帝此刻在上都(今蒙古正蓝旗东部)形成了北元政权,另外还有元朝宗王和诸路军阀尚占据着山西、陕西、甘肃,以及东北和云南等地。此后明朝花费了 20 多年的时间才完全统了全国。
明朝建立以后,丝绸之路交通网络更加的多元化,在传统陆路交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了海洋丝绸之路。自明太祖朱元璋开始对外推行睦邻政策始,在洪武朝 31 年之间,明廷曾先后派遣出外使者 30 余次,对周边 12 个主要国家进行了访问,这当然也取得了积极响应,大约有近 20 个国家派出使者,曾先后有 130 余次对中国进行访问,当时的相互出使和友好往来相当频繁。
明宣德八年(1433 年)辖区
明朝初期,欧洲还没有远洋探险和海外殖民活动,因此明代重建汉唐时代传统的朝贡体制。明太祖禁止私人对外贸易,希望所有贸易都在朝贡制度下运转。到了明成祖时期,朝廷派出一系列的使团访问周边国家和地区,其中最著名的是郑和七次出洋,头三次最远到达印度,第 4 次到达霍尔木兹海峡和波斯湾,后 3次则到了非洲的东岸。
郑和,原姓马,回族,世代信奉伊斯兰教,明洪武四年(公元 1371 年)出生于云南昆阳州(今晋宁县)。曾经在明军消灭梁王政权攻占云南时,郑和被俘被阉入明朝宫廷,明太祖朱元璋将其赐给了燕王朱棣。由于郑和能力出众,办差机敏,慢慢得到朱棣的賞识。后来朱棣当了皇帝,郑和被升为内官监太监(“郑”姓正是此时才由朱棣所赐),又被称为三保太监。
郑和
郑和下西洋最早开始于明永乐三年(公元 1405 年),最后在明宣德八年(公元1433 年)结束,总共远航共计 7 次之多,历时 20 余年,经历了亚、非两大洲的30 多个国家与地区。由于当时的明朝人对海洋的区划是以婆罗洲(今加里曼丹岛)的文莱划分,文莱以东称为东洋,以西则为西洋。当时郑和下西洋的区域,大约属于今天的南海与印度洋。每次的远洋航行路线,都算是海上丝绸之路一条支线的开拓。
郑和下西洋发生于著名的世界地理大发现之前,当时郑和的船队规模非常庞大,在第一次下西洋时,有大型宝船 60 余艘,官兵近 28000 余人。郑和船队包括宝船、马船、粮船、坐船、战船等多种船只,可谓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船队。郑和远洋基本打通了中国至东非的一条海上丝路,穿越亚洲与非洲的广大海域,扩大了中国同亚非各国的和平交往,发展了中国同亚、非各国经济文化的交流,可谓世界地理大发现之前人类航海史上的一次壮举。
郑和下西洋除过少数几次出于自卫的征讨,其余皆为以和平为目的商贸交流。郑和船队满载货物往返于海上丝路,以当时中国的丝绸、瓷器、铁器等精美手工业品换取沿线各国的土特产,如珍珠、珊瑚、宝石、香料、麒麟(当时误以为长颈鹿是麒麟)、狮子和鸵鸟等等。自郑和开始下西洋以后,曾经有过友好贸易的亚非各国也基本遣使来到中国,与明朝建立外交关系并进行后续的贸易。
据有学者统计,仅仅在明永乐年间,曾经有 60 余个国家 240 余次访问过明朝。这种交往后来在民间也较为频繁,当时明朝前去南洋的人数与日俱增,甚至有一些人侨居于国外,由此中国的生产技术和手工业成品自然也带到南洋各地,对后来的南洋开发起了较大的影响。
纵观史册,郑和下西洋是中国古代规模最大的海上航行,船只最多、海员最多、时间最久。其早于欧洲的航海家麦哲伦、哥伦布、达伽玛等人,堪称是“大航海时代”的先驱,有人称郑和最早发现美洲、澳洲、南极洲。尽管郑和的远洋航行彰显了明朝的水师力量,但是明代中国的海疆后来逐渐发生了与北部边疆几乎同样的防卫问题。
西方殖民入侵与耶稣会士传教
元代的《马可波罗游记》曾大肆渲染世界东方的繁华富庶,此书在西欧各国流传甚广,尤其在 15-16 世纪期间,西欧正处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由于原始积累的需求,欧洲的商人、探险家们,甚至包括传教士,都很期望到被《马可波罗游记》中描述的富庶东方进行贸易,甚至是殖民活动,尤其当时的中国和印度被当做他们奔赴东方的两个主要目标地。
至 16 世纪,明廷封禁海上对外贸易,而此时正是欧洲的葡萄牙、荷兰和东亚的日本兴起海上贸易和探险的大发展时代。“大航海时代”的先驱也包括诸多明朝的民间商人,他们常常转变为走私者。
自 16 世纪中叶起,明朝沿海海盗已然演化为一种灾难,从山东北部到广东西部海疆,海盗肆无忌惮烧杀劫掠,明王朝一边渐渐放宽海上贸易的限制条件,一边采取强大的军事力量驱逐海盗。随后,葡萄牙人开始被允许在澳门建立商贸基地。
自从葡萄牙殖民者来到东方,西方传教士也接踵而至,这些传教士多为耶稣会士,他们来到东方是有着一定的背景。
万历二十八年(公元 1600 年),有一个叫利玛窦的耶稣会,来到北京,向当时万历皇帝奉上了耶稣的天主像、圣母像、圣经、十字架、万国地图,以及自鸣钟和西洋琴等物品。万历当时比较高兴,就将利玛窦留住在北京,并赐给其房屋住宿,允许设教堂传耶稣教,且利玛窦的日常生活所需由朝廷供给。此后,利玛窦居住在北京达 10 余年,在万历三十八年(公元 1610 年)病死,葬于北京阜城门外藤公栅。
利玛窦
利玛窦在中国传教期间,与以往耶稣教传教士们不同,开创新的传教方式,除过与官僚士大夫交接,取得当时皇帝支持之外,最主要是随从当时明朝风尚,从而大大减少了传教的阻力。
与此同时,利玛窦及其随从传教士介绍了大量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以此作为传教门径,由于这些科学知识实用,取信了当时明朝的很多土大夫阶层的人物。因此,传教取得了很大成功。
至利玛窦死时,明朝当时的肇庆、韶州、南昌、南京、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均有诸多教堂,教徒约有 3000 人。在明末的时候,全国主要的城市及一些地方几乎都有教堂,教徒已经超过数万人之多,甚至到了清初,人数已经猛增至近 20 万。
海上丝绸之路的通畅,东西双方之间的诸多交流不断广泛与深入。一方面,海外进口的大量白银、新的农作物和新奇动物品种;另一方面,这些新的物品在刺激当时明朝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明朝获得了更多的新事物和新观念,尤其是当时欧洲的科学思想通过传教士传播至明代中国,对明王朝产生了重要影响。意大利耶稣教士利玛窦,他在传播基督教的同时,传播了西方的天文历法、数学、地理学、物理学、火器制造等科学技术等方面知识,对明代中国的科学技术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明中后期,海上丝绸之路贸易并没有得到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有着悠久历史的航海技术优势,反在明中后期,尤其是清代,从高潮急转直下以至于销声匿迹。